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形象墙等制作招标公告

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形象墙等制作招标公告

天津市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形象墙等
制作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GGP-2015-C-0168)

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11

第一分册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3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3
二、项目内容(简要概述):3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3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招标文件售价,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3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3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4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4
八、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4
九、质疑方式:4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6
一、项目内容6
二、资信文件6
三、投标人实施能力6
四、技术要求6
五、商务要求7
六、招投标程序8
七、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投标人的产生办法9
八、其他注意事项11
九、项目需求书14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采购人委托,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天津市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形象墙等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形象墙等制作项目
2.项目编号:HGGP-2015-C-0168
二、项目内容(简要概述):
1.采购预算:232.0万元整
2.主要标的:示范基地形象墙等制作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实质性文件):
1.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 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
3. 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招标文件售价,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踏勘现场时间和地点:2015年11月27日上午10点,天津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9日下午13:30-13:45,13:45截止收取投标文件。资质审查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9日下午14:00。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六)(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9日下午14:00。
4.开标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老师
2.联系电话:***-********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17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桑老师 ***-********
八、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5.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律纬路支行
行号:********003
账号:********6924
名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九、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9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市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形象墙等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天津市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形象墙等制作项目
二、资格文件
1.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投标人实施能力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与本项目规模及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2012年至今的成功案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
(2)完工图片证明资料。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四、技术要求
1.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
2.具有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项目建设经验。
3.按照项目需求书中的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的名称、品牌、生产厂家、产地、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其在技术、安全、性能、管理、厂家标准、使用年限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情况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图纸及产品彩页等相关资料。在投标文件中须注明以上资料的印制时间,能提供网络查询的还须列出链接网址,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产品须保证市场成熟度高,质量稳定性好,不接受针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专供、特配产品参与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的配置清单。
6.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职称、认证资格及参与项目经历。
五、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宣传教育手册精装费20元/本*5000本,影视资料购置费总计6万元,展区设计、展区所有材料和搭建、制作费、设备使用及租赁、现场有关证件、管理费,每天调试、电工保障、清洁、搬运、饮用水、报馆费以及搭建保险等有关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任务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3)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服务要求
(1)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2年的质保期;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应负责免费更换。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在接到通知后在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3)提供随机赠送的易耗品清单、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3.交货要求
(1)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等。
(4)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投标人就所投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
4.付款方式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的货款,全部设备安装到位并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60%的货款。验收合格1年后15日内,支付10%货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5.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6.本项目收取保证金:20000元整 收取方式:转账支票
(1)开标当天携带保证金转账支票的原件到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未中标单位可在开标结束当日退还投标保证金。
(3)中标单位当天缴纳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将两份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送回我单位后,保证金予以退还。(以转账支票形式退还)
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8.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六、招投标程序
1.参加人员及要求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转账支票原件、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在资质审查时未按照以上要求单独提供的,将视为无效投标。除资质原件退回,其他资料全部予以留存。
2.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号增7号)购买招标文件。
3.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须携带纸质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审查。
七、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投标人的产生办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地对每个投标人分别评出商务得分和技术得分;价格得分按价格评审办法评分。将商务与技术两项得分与其价格分相加,得出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2.评委会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给用户,由用户依法确定中标人。
3.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投标方可进入评标打分阶段,否则为无效标。
4.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5.按照财库〔2015〕43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七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财库[2007]119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采购人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在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9.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评标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入围。
10.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商务因素(33分)
1.投标人实施能力,投标人须投标人须按照第二部分招标项目需求第四条“投标人实施能力”执行,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分)
1个案例1分,最多3分
2.价格(30分)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第二部分 服务因素(15分)
1. 技术支持服务方案(5分)
(1)较好的技术服务方案(能结合项目要求,提出较完善的技术服务方案,能满足并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5分
(2)技术服务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分
(3)技术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0分
2.产品质量服务满足方案(5分)
(1)较好的方案(能结合项目要求,提出较完善的方案,能满足并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5分
(2)方案标准和条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分
(3)方案标准和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0分
3.售后服务方案(5分)
(1)较好的售后服务方案(能全面提供明确的售后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费用标准和备品备件的报价,能满足并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5分
(2)售后服务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分
(3)售后服务方案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0分
第三部分 技术因素(52分)
1.设计构思方案(12分)
完整、新颖、独特,主题鲜明,能够全面反映基地功能 8-12分
完整、能够基本反映基地功能 4-7分
不完整、不能够反映基地功能 0-3分

2.设计功能方案(12分)
整体空间布局十分合理性,展区明确,立体效果好 8-12分
整体空间布局比较合理性,展区较明确,立体效果一般 4-7分
整体空间布局不合理性,展区不明确,立体效果不好 0-3分
3.设计理念的先进性、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8分)
4.施工进度措施方案(8分)
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施工程序、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4-8分
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施工程序、施工方案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不强。1-3分
施工技术措施方案、施工程序、施工方案不合理、不具有针对性。0分
5.文明施工措施(6分)
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3-6分
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完整、可行。0-2分
6. 所有材料应符合消防等相关规定并附安全措施,搭建材料选用环保生态材料,提供证明材料(6分)。
所有材料符合消防等相关规定并附安全措施,搭建材料选用环保生态材料:6分
部分材料符合消防等相关规定并附安全措施,部分搭建材料选用环保生态材料:3分
材料不符合消防等相关规定且未附安全措施,搭建材料未选用环保生态材料:0分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质量减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5分:
1.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或技术点对点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
2.投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3.投标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开标一览表与开标分项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点对点应答表与技术资料内容不一致、投标文件内容与官方网站、彩页等公开发表的资料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的。
4.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无目录、页码;页码与目录不符的。
第五部分 其他
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1)围标或陪标的;
(2)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若有补充文件,请投标人将“补充文件回执”盖上公章,传真至本公司。传真号为:***-********邮箱为:huiguanggongcheng@163.com 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2.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
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本项目须提交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和电子版一份,投标文件的编制顺序如下:
(1)投标书
(2)开标一览表
(3)开标分项一览表
(4)投标单位点对点应答表
(5)真诚投标承诺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中小企业声明函
(9)标前承诺书
(10)承诺书
(1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文件
4.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中标人须交纳中标服务费,具体见下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费率
100以下1.5%
100-5001.1%
500-10000.8%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8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1.1万元
(800-500)万元×0.8%=2.4万元
合计收费=1.5+1.1+2.4=5(万元)
5.其他
(1)开标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除外)。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详细的说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服务方案说明情况进行审查并在综合评分时予以考虑。
(3)在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
1)不按时签订合同的;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送交我公司备案的;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履约或不能提供现场条件导致不能履约的;
4)其它经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认定应当公布的情况。
(4)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参加此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5)某品牌代理商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标秩序,取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本项目投标资格。
(6)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招标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7)投标人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投标人记录中。
(8)投标文件一旦进入评审阶段,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全部留存,概不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正本留存,副本退回。

九、项目需求书
详见附件。



第二分册


目录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17
一、说明17
二、招标文件说明18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9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2
五、开标和评标23
六、授予合同27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30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33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34
附件1、投标书34
附件2、开标一览表20
附件3、开标分项一览表21
附件4、投标单位点对点应答表22
附件5、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41
附件6、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内容42
附件7、授权书26
附件8、真诚投标承诺书27
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45
附件10、标前承诺书46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的招标。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解释权
3.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解释依据。
4.合格的投标人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2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关于投标人的规定。
4.3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4.3.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3.2联合体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联合协议。
4.3.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并履约。
5.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一般条款;
(5)合同特殊条款;
(6)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6.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7.2 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回执形式予以确认。
8.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按投标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等)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9.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第六部分表格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0.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资质文件:包括本部分的所有文件和第一分册中规定的所有文件(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
2)技术文件:含技术方案、性能说明、点对点应答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
3)商务文件:含主要相关项目业绩、售后服务承诺、培训计划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
4)其他补充文件:指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投标人也可以根据文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
12.2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内容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
13.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对所投标服务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13.2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4.投标货币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格文件;
(2)国家及行业对谈判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投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资信证明材料,即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6.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应使用转账支票形式提交;
17.2投标人如以空头支票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17.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18.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
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需包括资信、技术、商务部分并装订成一本)(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须胶装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9.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19.3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word2003无加密版格式,内容与纸质版一致(签字盖章除外)。
19.4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和盖章。
19.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正本或副本。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0.2 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文件单独密封;
见下图

20.3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正式开标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20.4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20.5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20.1-20.5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招标人。
2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1.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和第20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23.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
五、开标和评标
24.资格审查及开标
24.1在有投标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邀请招标评审专家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投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4.2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作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5.评标委员会
25.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5.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5.3 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5.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26.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6.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6.2符合性检查。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
26.3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6.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予以投标人废标处理:
(1)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数额不准确的;
(2)投标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中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4)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的(签字、盖章除外)。
(6)投标文件没有胶装装订的。
(7)正本和副本没有分开单独包封的。
(8)投标文件数量不满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6.5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6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6.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它投标人的名次排列。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7.2澄清、说明或者补充应当为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签署。
27.3投标人的书面答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7.4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8.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29.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9.1 评标原则
招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执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不以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29.2评标方法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下列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根据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0.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30.1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0.2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0.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30.4不保证所有投标一定有中标结果,如出现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或者经审查没有合格标的,将会出现全部落标的可能。
六、授予合同
31.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31.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1.2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
32.合同授予标准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定标。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评审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33.最终审查
33.1 评标委员会将对中标候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查。
33.2最终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
33.3 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并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供应商作类似的审查。
34.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要求中规定的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投标单价和其他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
35.取消采购任务
采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取消采购任务。
36.中标通知
36.1 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6.2《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6.3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在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7.签订合同
37.1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最终签订合同。
37.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8.中标决定的撤消
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37条的规定执行,招标采购单位将有权撤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39.合同转让
39.1合同的转包、分包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进行,中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此类事项。
39.2合同未经采购人(包括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转包或分包。
40.合同款项支付方式
40.1采购人直接支付。
40.2国库集中支付,办理程序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支付指南》栏目,网址为www.tjgpc.gov.cn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项目编号:HGGP-2015-A-0****
合同编号:HGGP-2015-A-0****
采购计划编号:

供方: 签订地点: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需方: 签订时间:
招标方式:
开标日期:

第一条 名称、数量、价款 单位:元
产品名称商标或品牌规格型号材质颜色生产厂家数量单价金额
天津********项目详见明细详见明细详见明细详见明细详见明细******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

第二条 报价要求:
1.报价应包括: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2. 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方负责。
第三条 服务要求:

第四条 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检查验收。
第五条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日内。(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第六条 服务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所有货物使用无质量问题,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 %的货款。
合同约定的交货期或验收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供方无法安装和验收,合同顺延,延期30日以上,需方应按约定支付货款,如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另行商定;需方无故推迟验收或拒不验收的,则视同“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验收为准。需方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安装和验收工作。余款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15日内支付,如有设备质量或其他问题需延期支付余款的,需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书面函告供方和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否则,视同同意支付余款。
3.如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需方在付款期内随时有权停止付款,待供方对该货物消除障碍正常运转后再行付款。付款的时间则相应顺延。
第八条 违约责任: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5‰的违约金。
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产地及制造厂家、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供方不能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第九条 供方责任:
1.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供方承诺所供货物与中标所示货物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2.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次供方的投标文件(编号:HGGP-2015-A-0***)属于本合同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供方(章):
地址及电话: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日期:需方(章):
地址及电话: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日期:

监制部门: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印制单位: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中标单位和需求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附件1.服务内容清单
附件2.售后服务承诺
附件3.供应商应答表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代表
日期:


附件1、投标书
致: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投标人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 份。
1. 开标一览表
2. 开标分项一览表
3. 投标产品点对点应答表
4. 资格证明文件
5.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6. 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内容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项目投标总价为:
¥ 元(注明币种),大写 (文字表述);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本招标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内容。
4. 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60日。
5.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2、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投标总价备注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3、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价 数量 计量单位总价
     
      
      
      
      
      
      

注:开标分项一览表中应列明开标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4、投标产品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名称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
供应商资质要求(实质性文件)


资格要求


投标人实施能力(若有)

技术要求


付款方式

服务要求

交货要求

注:
1. 不如实填写负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
3. 投标应答指投标人的实际情况。
4.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5、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验收报告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编号











备注: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人实施能力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6 、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内容

(由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7、授权书

兹授权我单位 ,身份证号: 代表 (投标人名称)进行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此授权至 年 月 日有效,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8、真诚投标承诺书

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投标人愿意参与“ 项目(HGGP-20- )”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1.未与其它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在投标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投标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
4.保证递交的投标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1)投标价格;(2)交货期;(3)业绩;(4)资质文件;
(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
特此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所需的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公章):
日 期:

附件10、标前承诺书
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投标人愿意参与“ 项目(HGGP-2015-A- )”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旦我公司中标,将自愿遵守以下几点要求:
(1)开标结束2个工作日后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交纳相应中标服务费。
(2)货物、服务的项目可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合同范本,工程项目采用建设部门统一编制的合同文本,与甲方协商合同条款。
(3)合同签订后将原件2份,同时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查实后将给予退回(支票形式)。
(4)待合同执行完毕,验收前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验收报告(请携带项目名称及编号、合同金额),验收单双方盖章后将原件2份。
特此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11、承诺书
未参加本项目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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