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业务综合楼机械立体停车库停车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海关业务综合楼机械立体停车库停车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的委托,对广州海关业务综合楼机械立体停车库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接单位投标。
一、项目编号:0809-1541GZG11A06
二、项目名称:广州海关业务综合楼机械立体停车库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玖拾伍万元(¥1,95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广州海关业务综合楼机械立体停车库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和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机械式停车设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机械式停车设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机械式停车设备),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机械式停车设备),并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不同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注:投标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三个月依法购买社会保险和纳税等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书原件现场核验后当场退还,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连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购买招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恕不接受报名;未经报名的服务商不具有本项目投标资格。
六、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5日期间(9:00-12: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9日14时30分(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9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采购人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
传真: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83号
邮编:51062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邮编:510030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账号:****************783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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