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音响设备招标公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音响设备招标公告




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建始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的委托,根据建始县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建财采计[2015]2568号),对音响设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建始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音响设备

(二)项目编号:JSGJZX[2015](JC)-079A

(三)项目内容:

为了有效保护和传承建始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拟采购专业演出音响设备和录音设备。

(四)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拾叁万元整(:330000.00),磋商申请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申请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专业演出设备及录音设备生产或经销资质,经销商必须具备设备生产商的经销授权书。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未报名供应商参加投标。

三、磋商文件获取

(一)领取条件:携带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红印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到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填写报名登记表(可从磋商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领取磋商文件。

(二)领取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领取联系。

(三)领取方式:自带U盘拷贝磋商文件或发送到磋商申请人邮箱。

(四)领取地点: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109号建行五楼),联系电话:0718—*******

四、投标和开标

(一)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上午09:00整至09:30,逾时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磋商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二)磋商时间:2015年11月30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

三)磋商地点: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行三楼),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109号。

五、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一)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交纳数额: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陆千元整(6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磋商申请人必须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用途栏必须注明投标的项目名称,磋商申请人必须从单位设置的银行基本账户交纳,属个体工商户的必须通过营业执照上核定的法定代表人账户交纳,否则导致的保证金无法退还由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 名: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始支行;

账 号:****************5620。

(二)投标保证金转账票据应编入磋商申请文件

磋商申请人只需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票据复印一份编入磋商申请文件即可。

(三)投标保证金票据领取及查验规定

1.投标保证金票据领取:在开标截止时点以前,磋商申请人须携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收款银行签章的转账回单,到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对(联系电话:****-*******),并领取《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2.保证金查验:在开标过程中,需磋商申请人提供《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等有关凭证,查验保证金的到账情况。

七、联系方式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室电话:0718-*******

财务室电话:****-*******

地址: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109号(建设银行五楼)

(二)采购人:建始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

联系人:简桂福

联系电话:136*****398

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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