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公安局视频侦查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塔县公安局视频侦查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塔县公安局视频侦查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塔县公安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金塔分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8-24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ZFCG-2023-049号
项目名称:金塔县公安局视频侦查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3.78(万元)
最高限价:53.78(万元)
采购需求:视频侦查现场勘察箱、视频侦查智能工作站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8-10至2023-08-24,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金塔分中心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8-24 09:00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3-08-24 09:00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①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jypt.com.cn/jtx/index2.html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塔县公安局
地 址:酒泉市金塔县神舟大道天庆御苑西北侧约130米
联系方式:151*****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酒泉国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百年佳苑北门17-1-8号门店
联系方式:189*****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兴彦
电 话:189*****168
标签: 视频侦查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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