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校园建设邀请公告
数字化校园建设邀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数字化校园建设
项目编号:620*****94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安铁毅 189*****856
报价起止时间:2023-08-09 16:09 - 2023-08-14 20:00
采购单位:新疆艺术学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计算机信息专业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企业资质-安防工程企业资质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网络交换机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网络交换机; 网络设备及视频系统设备: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 1件 | *******.00 | 华为/huawei 华三/h3c 信锐 大华/dahua 海康威视/hikvision 宇视科技/uniview 锐捷/ruijie |
附件: 商务要求.docx
设备采购参数(含意向品牌)-******.xlsx
响应附件要求:公司资质、响应附件、报价、授权书、质保承诺书、厂家三年质保承诺书、联系人及电话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头屯河区 火车西站街道 金桥路699号,新疆艺术学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一、项目总体要求 | 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疆艺术学院金桥校区影视戏剧楼、人文教学楼、综合实验楼校园网络系统(含有线、无线全覆盖)、视频系统及服务器虚拟化产品(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参数)。本次供应商必须提供服务器虚拟化、网络系统(含有线无线)网络设备、视频系统等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附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整体验收所需的全部设备及其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采购设备清单中列出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未列出但因项目建设需要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二、交货时间、交货方式及地点 | 1、交货时间:竞价结果公示发出后,所有设备10天内到货、到货后5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光缆10天内完成铺设并熔纤; 2、交货方式:现场验收。 3、交货地点:新疆艺术学院金桥校区。 |
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 1、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后,网络设备、视频系统设备和服务器产品质保期三年,光缆维护期五年。 2、售后服务要求:本项目所有设备、配件及安装辅材必须为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质保期和维护期内必须做到7*24小时响应服务(30分钟内电话响应),在远程支持难以满足服务要求时2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技术支持,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方案,直至故障完全恢复为止;如无法解决,在当天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以代用; 3、服务内容包括: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巡检技术服务、网络优化服务、7x24小时专人响应服务、通信检查服务、网络监测服务、备件更换、系统项目割接配合和网络集成服务等。 |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 1、供应商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 2、供应商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及安防工程企业资质 |
五、竞价报价 | 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所竞价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运输保险等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光缆敷设条件现场查勘自行组织、费用自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
六、现场实施及服务要求 | 本项目必须配置1名专职项目经理、至少3名网络工程师,共计至少4名现场实施人员,这4名实施人员在项目验收合格以前不得更换。 供应商的进场实施工程师及其他人员均与采购方无劳动关系,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用工纠纷或工伤、工亡等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并解决,不得影响采购方,如对采购方造成损失,供应商应当承担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视频系统必须与我校现用视频系统平台无缝衔接,如在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调节费等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
七、验收标准 | 采购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竞价公告、竞价人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相关专家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验收组成员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资料一并存档。货物类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 1、货物交付时须随货提供采购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质检报告。 2、货物交付验收完成后提供采购要求中要求提供的验收资料。 |
标签: 数字化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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