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预算审核

喀什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预算审核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喀什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预算审核

项目编号:620*****95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杜瑞 099*****882

报价起止时间:2023-08-09 17:18 - 2023-08-14 20:00

采购单位:喀什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喀什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预算审核 工程规模:约133.86万元 施工地点:喀什经济开发区 施工内容:环网柜、电缆线路工程、相关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等 交货时间:5天内 付款方式:提交预算评审报告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 审核要求:1、按开发区现行委托预算评审取费标准执行2、竞价单确认一级造价师全程负责,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造价师3、造价师在开发区范围内指定地点开展审核工作4、造价咨询机构完成的评审项目质量必须按照质量承诺保证误差率在±3%以内。若在抽审过程中发现评审误差率大于评审质量控制的误差率±3%,我方有权取消造价咨询机构的服务资格并不予支付服务费用,并列为不良行为记录5、服务费用按工程项目总金额根据新计价房[2002]866号文中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取。服务费包括基本费和绩效费,其中:基本费为计取费用的50%,绩效费按核减率(核减额/送审值)计取(核减率≥15%,绩效费=基本费;核减率<15%,绩效费=核减率/15%*基本费),绩效费最高不超过基本费。总费用不超过6024元。若核增,按绝对值计算。请尽量避免同一时间段多次中标导致的工作进程缓慢的情况。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喀什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预算审核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喀什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预算审核:1、按开发区现行委托预算评审取费标准执行。2、竞价单确认造价师全程负责,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造价师;3、造价师在开发区范围内指定地点开展审核工作;4、造价咨询机构完成的评审项目质量必须按照质量承诺保证误差率在±3%以内。5、服务费用按工程项目总金额根据新计价房[2002]866号文中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取。;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6024.00 -

买家留言:1.报价要求必须填具体金额,请按预算金额*(1-下浮率)填写(报价金额与按下浮率计算结果基本保持一致);
2.报价单按模板上报(上传落章的扫描件);
3.上传报价单上一级造价师相关证明资料,建议扫描为同一PDF文件;
4.报价综合考量,不建议低于成本报价。
如:项目送审预算300万元,设置控制价为*****元。您预期报价下浮率为3%,报价时填写*****元,上传附件下浮率为3%。若您中标,且本项目审定金额280万元,按原有计费方式计算结果为9388.89元,下浮后实际拨付金额为9107.22元。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喀什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10kv配电工程预算审核
工程规模:约133.86万元
施工地点:喀什经济开发区
施工内容:环网柜、电缆线路工程、相关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等
交货时间:5天内
付款方式:提交预算评审报告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
审核要求:1、按开发区现行委托预算评审取费标准执行2、竞价单确认一级造价师全程负责,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造价师3、造价师在开发区范围内指定地点开展审核工作4、造价咨询机构完成的评审项目质量必须按照质量承诺保证误差率在±3%以内。若在抽审过程中发现评审误差率大于评审质量控制的误差率±3%,我方有权取消造价咨询机构的服务资格并不予支付服务费用,并列为不良行为记录5、服务费用按工程项目总金额根据新计价房[2002]866号文中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取。服务费包括基本费和绩效费,其中:基本费为计取费用的50%,绩效费按核减率(核减额/送审值)计取(核减率≥15%,绩效费=基本费;核减率<15%,绩效费=核减率/15%*基本费),绩效费最高不超过基本费。总费用不超过6024元。若核增,按绝对值计算。请尽量避免同一时间段多次中标导致的工作进程缓慢的情况。1.报价要求必须填具体金额,请按预算金额*(1-下浮率)填写(报价金额与按下浮率计算结果基本保持一致);
2.报价单按模板上报(上传落章的扫描件);
3.上传报价单上一级造价师相关证明资料,建议扫描为同一PDF文件;
4.报价综合考量,不建议低于成本报价。
如:项目送审预算300万元,设置控制价为*****元。您预期报价下浮率为3%,报价时填写*****元,上传附件下浮率为3%。若您中标,且本项目审定金额280万元,按原有计费方式计算结果为9388.89元,下浮后实际拨付金额为9107.22元。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喀什市 多来特巴格乡 喀什市深喀大道8号 深圳城2号楼1714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 /



,喀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电工程 预算审核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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