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长沙县市民大会堂灯光音响设备提质改造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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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二、相关标准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等进行,主要依据如下:

(1)GB *****-2019《民用建筑电器设计标准》

(2)JGJ 57-2016《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3)GB *****-2016《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

(4)GB *****-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

(5)GB *****-2015《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6)GB *****-2014《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7)GB/T*****-201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8)GB7000.217-2008《灯具第2-19部分:特殊要求通风式灯具》

(9)WH/T 31-2008《舞台灯光设计常用术语》

(10)WH/T 40-2011《舞台灯光系统工艺设计导则》

(11)WH/T 32-2008《DMX512-A灯光控制数据传输协议》

(12)WH/T 41-2011《舞台灯具通用技术条件》

(13)JGJ 57-2016《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14)GB*****-2006《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

(15)GB/T 4959-2011《厅堂扩声特性测量方法》

(16)GB *****-2010《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17)GB *****-2012《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18)GB*****-2008《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三、技术规格

由于字数限制原因,具体技术规格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交货完毕并投入使用。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交货方式:中标人将货物免费运至交货地点,采购人先进行初步查验,经采购人初步查验后再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中标人承担验收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五、服务标准

一、供货范围

1、产品正常使用时所需的附件、工具等;

2、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3、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4、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二、质量保证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项目整体质保期叁年(有具体要求的部件按相关要求执行),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

4、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三、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要求

1、设备安装调试要求

(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技术支持要求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人员培训要求

中标人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维护措施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1定期维护计划;

1.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1.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故障响应时间

2.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2.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技术服务信息(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六、验收标准

1、根据长沙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1.1付款人: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

1.2付款方式: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使用正常,人员培训到位,中标人提出申请,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0%,剩余10%在验收合格满叁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等)无息付清。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可在投标前实地勘查现场,并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软件)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所有设备均由中标人提供设备正常工作应用的软、硬件。

4、采购人在开标前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投标前,若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关于所投产品的描述说明或技术支撑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中标后,采购人核实供货产品实际情况与投标情况存在不一致,且被认定为弄虚作假情形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灯光音响 提质改造 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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