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中医医院进口设备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象州县中医医院进口设备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象州县中医院

二、 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202*****8283644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医疗设备采购,具体产品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高清电子鼻咽喉镜系统
预算金额(元):*******
数量:1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表》


六、 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品牌/厂家产地
1//

七、 申请理由: 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八、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家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陈富强主治医师来宾市卫生监督所
卢杨柳主治医师来宾市中医医院
陈桂兰主任技师广西来宾市人民医院
韦若谷主治医师九三学社来宾市委员会
陈卫国律师广西宾桂律师事务所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九、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8月14日北京时间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意见函。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十、 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象州县中医院

联系人: 韦工

联系电话:0772-*******

传真: /

地址: 来宾市象州县象州镇温泉大道187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杨工

监管部门电话: 0772-*******

传真: /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象州镇平安大道399号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口设备 产品 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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