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农村污水建设项目-芳村镇、何家乡、新昌乡EPC定标公示
常山县农村污水建设项目-芳村镇、何家乡、新昌乡EPC定标公示
第155期 常山县农村污水建设项目-芳村镇、何家乡、新昌乡(EPC)定标公示
常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常山县农村污水建设项目-芳村镇、何家乡、新昌乡(EPC)招标,招标代理人为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08月02日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山分中心公开开标,2023年 08月 09 日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山分中心举行定标会议。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我市有关文件规定及本工程招标文件定标办法,经定标委员会评定:浙江常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为中标人,得票票数:7票,设计费投标报价:******元;工程费用投标报价:********元;项目总负责人:杨春;项目设计负责人:黄君华;项目施工负责人:杨春。
总工期:设计工期20日历天,建设工期270日历天。
质量目标:(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现行国家及浙江省设计规范或相关标准执行;(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公示时间:2023年08月09日至2023年08月14日
如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书面方式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同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招 标 人:常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常山县内河路梅园小区西侧约40米
电 话:134*****800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山县天马街道白龙路10-1幢六楼
电 话:0570-*******
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在收到答复后10日内可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11号令)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0-*******
地 址:常山县紫港路2号
票决定标选票统计表
定标项目 | 常山县农村污水建设项目-芳村镇、何家乡、新昌乡(EPC) | 定标日期 | 2023年08月09日 |
第一轮 | |||
定标人员编号 | 投票支持单位 | ||
1 | 浙江常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 ||
2 | 浙江常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 ||
3 | 浙江常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 ||
4 | 浙江常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 ||
5 | 浙江常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 ||
6 | 浙江常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 ||
7 | 浙江常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 ||
备注 | 得票汇总:总票数7票,浙江常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得票7票;衢州和正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天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得票0票;常山县清源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科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得票0票。 |
标签: 污水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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