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镇痛仪、分娩镇痛监测系统、红光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分娩镇痛仪、分娩镇痛监测系统、红光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分娩镇痛仪、分娩镇痛监测系统、红光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08-09 至 2023-08-16
撰写单位: 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刘建南
(分娩镇痛仪、分娩镇痛监测系统、红光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分娩镇痛仪、分娩镇痛监测系统、红光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分娩镇痛仪、分娩镇痛监测系统、红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分娩镇痛仪1台,分娩镇痛监测系统1台,红光治疗仪2台。

专用于产科分娩镇痛,有效缓解产妇分娩过程中的疼痛,缩短产程,安全可靠。

一、设备环境要求:

1.1环境温度:-10~40℃

1.2相对湿度:≤80%

1.3大气压力:700hPa~1060hPa

二、主要技术参数与性能要求:

★2.1输出频率:使用1Hz-125Hz之内的低频输出频率,误差≤5%。

★2.2脉冲宽度:使用0.1ms-1ms之内的脉冲宽度,误差≤5%。

2.3最大输出幅度有效值≤20mA 。

2.4输出幅度每个调节增量应≤1 V,最小输出≤1V。

★2.5具有安全报警提示功能。

2.6采用智能软件系统,具有产妇信息管理、VAS评分管理、分娩记录、分娩镇痛统计等功能。

2.7使用≥三种输出方式。

2.8具备一键清零功能,可一键清除使用过程中已输入的参数值。

2.9具备一键复位功能,可一键快速重启设备。

2.10具备启停镇痛功能,镇痛过程中可随时暂停输出及重新恢复输出。

★2.11具备自动化操作功能。

2.12配备高清显示屏,支持触屏操作,屏幕尺寸≥17英寸。

2.13设备具有windows和iOS两种软件界面风格。

2.14一台主机可选配多个便携式无线终端,同时为多位产妇服务。主机和无线终端具备独立的分娩镇痛功能,无使用距离限制,主机意外故障时不影响终端机正常使用。

三、其他要求

3.1设备通过ISO9001和ISO*****体系认证。

3.2提供厂家专业培训及厂家人员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及时、高效。

四、配置要求

1、主机(落地推车式) 1台

2、液晶显示器 1台

3、输出导线 2条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2提供与投标产品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3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1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文件文件递交方式采用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2.本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解密、报价提交的时限均为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完成。
3.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 号。供应商电子评审系统的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类似问题可拨打400-128-8588进行电话咨询。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10号16层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jxc1606@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聚信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闫双、刘建南
电 话: 024-********-80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系统 光治疗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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