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陕07强清1号陕西国琳华泰沥青产品有限公司清算组关于初步选聘陕西国琳华泰沥青产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陕07强清1号陕西国琳华泰沥青产品有限公司清算组关于初步选聘陕西国琳华泰沥青产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5日作出(2023)陕07强清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陕西国琳华泰沥青产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5月15日作出(2023)陕07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汉中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

为保证强制清算程序顺利、有序、高效进行,清算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陕西国琳华泰沥青产品有限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选聘公告,公开遴选审计、评估机构,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陕西国琳华泰沥青产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23日,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宗营镇打钟寺,注册资本:2581.35万人民币,其中西安国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汉中汉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0%。社会信用代码:916*****552*******。主要经营范围:国产、进口沥青的仓储、中转、销售及配送服务;改性、乳化沥青、特种沥青的深加工;沥青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自2015年全面停产,

二、中介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法定的专业资质,且为陕西省高院入库审计、评估类专业机构名册内的专业机构。

2.近三年有承办破产、强制清算企业审计、评估业务经验优先;了解工作流程及内容,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审计、评估报告(具体以委托合同,审计、评估报告正本为据)。

3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4.审计、评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未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重大过失等受到行政机关、监督机构、或行业部门的处分。

5.审计机构应在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正式);评估机构应在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20天内完成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正式)。无故超期的,清算组有权解除委托协议且不支付审计、评估费用;如确需延长审计、评估期限的,应与清算组协商确定完成时限。

三、审计、评估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审计工作内容;

对陕西国琳沥青产品有限公司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陕西国琳沥青产品有限公司的现有材料披露:现有财务材料是否齐全;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如供清算审计的并非全部财务资料,应按现有材料进行说明;

2.按陕西国琳沥青产品有限公司的现有材料分析:注册资本是否到位及其使用情况,并结合财务资料和资金流水分析是否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全、抽逃出资等违法情形;

3.按陕西国琳沥青产品有限公司的现有材料披露:债权、债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金额、账龄等;关联方及其相关重大金额的往来款形成及结存情况;为清算组审核债权申报和确认债权提供数据核查等,对债权申报人向清算组申报的每一笔债权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4.审计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形成清册,移交给清算组,供清算组清查追收;

5.审计机构应重点关注并提醒清算组注意的事项:

(1)陕西国琳沥青产品有限公司在法院受理强制清算之前,是否存在重大资产转移的情况,是否存在与公司股东及管理人员等方面的财产混同;

(2)公司财产对外租赁所收取的租金是否到位,租金的去向是否合法合规;

(3)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原本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等情况;

(4)是否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如存在需对原因进行说明。

6.清算组按照强制清算期间的实际需要提出的与公司清算审计相关的其他要求。

(二)评估工作内容

评估内容主要为陕西国琳华泰沥青产品有限公司实际移交的全部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具体包括:位于汉台区宗营镇打钟寺村国有出让工业用地*****.3平方米;仓库、车间、锅炉房等房屋4处,面积1702.87㎡;各类构筑物、设备等29项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涉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陕西国琳华泰沥青产品有限公司现有财产进行实地勘察,对移交的资产明细单逐项核实,进行价值评估;

2.按清算组的要求,对相关资产的评估价值进行解释、说明;

3.清算组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报名要求

1.审计、评估机构应在清算组和企业提供了审计、评估资料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计、评估报告,如遇特殊情况,经清算组同意可适当延长。

2.审计、评估机构应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开展工作,不与清算组、债权人、债务人有不正当往来,提交"廉洁执业承诺书”。

3.独立完成审计、评估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并根据清算组要求对特殊事项给出解释、说明。

5.审计、评估机构报价实行包干价格,本次报名,审计、评估过程中产生的人员餐费、差旅费及其他成本费用均由审计、评估机构自行承担。

6.审计、评价机构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审计和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人民法院遴选评定:

1.参加陕西国琳华泰沥青产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审计评估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2.有效的审计或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项目负责审计师或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 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6. 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强制清算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强制清算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

项目书提交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名,报名期限截至最后日17时;

2.报名方式:邮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或现场提交(报名材料需密封)。

清算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霞,联系电话:130*****730;联系邮箱: *********@qq.com

清算组地址: 汉中市汉台区东大街177号大汉锦绣A区2号楼6层【汉中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七、遴选原则和方法

本次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的选任,将根据各申报机构项目方案合理性、报价高低、从事相关工作的经验等因素确定遴选结果。

八、其他说明

1. 入选的中介机构将与清算组签订审计、评估委托合同,具体权利义务等内容,以签署的审计、评估委托合同为准。

2.若需要详细了解陕西国琳华泰沥青产品有限公司审计、评估工作量等信息,可来电咨询或现场调查。

特此公告。

陕西国琳华泰沥青产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7月24日


标签: 评估机构 清算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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