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工作媒体单位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工作媒体单位招标公告





一、比选条件

为昆明市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好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媒体监督和成果宣传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将对新闻媒体单位进行公开比选,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择优选定宣传单位,欢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13号)要求,对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进行宣传报道,对第三方考核结果进行公告,同时对应公众号网络媒体一并开展第三方考核结果公告,具体服务内容以实际委托的工作任务为准。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内完成约定的全部宣传工作。

3.竞标限价:报价上限为6万元。

三、资格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2.信誉要求:竞标人信誉良好,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3.业绩要求:须在3年内完成过1项以上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新闻宣传工作。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新闻宣传相关学历,从事过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新闻宣传工作。

四、服务单位确定原则

按照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且在质量和服务满足要求的情况下,现场进行二次报价,若二次报价相同,以比选小组综合评议得分高者优先。

五、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4日法定工作时间上午9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人处报名参与。

六、竞争性比选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秉檀

电话:********

地址:昆明市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234室


昆明市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工作媒体单位竞争性比选申请材料说明

各比选申请人需提供比选文件正本一份及比选文件电子版,内容至少包括: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近年完成的主要业绩及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如有)等;

5.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主要人员,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如有)等;

6.对工期、质量、廉政等方面的承诺书;

7.提供项目服务方案。



标签: 环境综合整治 宣传 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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