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示标志采购询价函第二次

安全警示标志采购询价函第二次

各潜在投标人: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安全警示标志采购。

1.2项目建设单位: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项目概况:安全警示标志采购,具体详见清单参数。

1.4服务内容:全警示标志采购,安全警示标志需安装牢固,两周内完成安全警示标志制作、运输及安装工作。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更换。

二、 资质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评标办法及上限价:采用最低价法;服务费上限价:3.7712万元。(单价详见投标清单)

三、 投标文件组成

3.1投标原件要求单独密封,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职工;

3.3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需包含相关的经营范围。

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四、 付款方式

4.1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5%,质保期满一

年后支付剩下的5%。;质保期内货物无任何质量问题,售后服务满足合同文件要求,且无经济或法律纠纷的,支付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4.2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费用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五、 其他

5.1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11时00分,地点为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16室(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59号),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联系人:郭帆;

联系电话:0731-********

六、 附件

附件一:法人身份证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投标函

附件四:企业资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五:合同条款(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投标清单.xlsx安全警示标志采购询价函(第二次).doc

标签: 安全 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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