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承德段养护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承德段养护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ZB-C15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冀发改投资〔2011〕2059号)文件、《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三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2014〕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发改招标核[2011]163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75%,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承德段筹建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养护设备YS6标段、YS7标段、YS9标段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本项目的上述三个标段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生产商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滦平县、隆化县、丰宁县。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总长203.458公里。全线设四个养护工区、8个收费站。

2.3计划供货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养护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培训、24个月质保期、上牌等。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1个标段,本次具体招标内容见下表:

招标设备一览表

标段
设备名称
数量
主要规格

YS6
高空作业车
2
最大举升高度≥16m

YS7
C50装载机
4
斗容≥3 m3

YS9
洒水车
4
罐体防腐处理;罐体体积:≥19m3罐体防腐处理,配除雪铲,配备高压水炮

公路防撞护栏抢修车
4
拔桩力(理论值)带振动≥20t;拔桩行程≥2000m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为具有相应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3.1.1制造商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允许生产经营范围之内;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车辆产品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公布的产品,并且具有3C强制认证证明。

3.1.2代理商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允许经营范围之内;具有设备制造商针对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设备制造商满足3.1.1制造商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参加本项目各标段的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1家单位的报名。

3.5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取得生产厂家的针对该项目的投标的唯一授权且满足本项目的资格要求,同类型的车辆及设备,只允许一个投标人进行投标,且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1家单位的报名。

3.6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查询。查询申请中列明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处置情况反馈检察机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A层2302室)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生产厂家投标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代理商投标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见附件2)及上述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0日9:3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8:30分至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汇宾大酒店(河北工会大厦)(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60号)。

5.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及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招标人:
河北省高速公路张承承德段筹建处
招标代理: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承德市双桥区翠桥西街52号
地 址:
石家庄市广安大街财富大厦B座23A层

电 话:
****-*******
电 话:
0311-********

传 真:
****-*******
传 真:
0311-********

联系人:
刘彬
联 系 人:
刘强

附件1: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件2:设备制造商授权书格式
设备制造商授权书

致:(招标人全称)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定和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的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唯一的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理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承德至张家口高速公路承德段养护设备采购招标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设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负责。

3、我方兹授予(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认可和确认(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将作为上述投标的共同投标者并联合以及分别地对投标要求负责。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以此为证。

投标人: (盖章) 制造商: (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 授权代表: (签字)

职务: 职务: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注:若为整车进口设备需提供国内总代理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格式可相应调整,但不得修改实质性内容,同时需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商对国内总代理的产品授权代理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附件3:资格审查要求
附录1 资质最低要求

标准要求

制造商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允许生产经营范围之内;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车辆投标应具有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中公布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设备通过国家3C认证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代理商
代理商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且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允许经营范围之内;具有设备制造商针对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设备制造商满足上述制造商要求。

附录2 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在近一年(2014年10月1日至今,下同)不曾在公路项目施工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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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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