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华超市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腊肉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华超市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腊肉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正文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华超市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腊肉)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在2023年湖北黄石本级食品抽检计划任务工作中,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华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E2UMBXW)销售的1批次腊肉被抽检不合格,按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要求,本局已完成对相关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按照2023年湖北黄石本级食品抽检计划任务,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受委托对当事人销售的腊肉(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3-04-05)进行监督抽检抽样检测。经抽样检验:腊肉《检验报告》No:HSSP********,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06月12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HSSP********)《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DBJ234*****484******)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没有发现不合格批次腊肉。当事人在限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及复检申请。经调查,该批腊肉当事人从汪仁镇周边农户购进,共购进了10斤,购进价格15元/斤,销售价格15.8元/斤。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供货方资质、票据联系方式及相关合格证明材料。截至2023年06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该批次腊肉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销售该批次腊肉金额158元。本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及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未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未按要求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企业整改情况:1、对不合格腊肉立即召回;2、完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3、建立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置情况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