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采阳园生鲜超市汪仁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食用农产品原味萝卜干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采阳园生鲜超市汪仁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食用农产品原味萝卜干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采阳园生鲜超市汪仁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食用农产品(原味萝卜干)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23年05月11日,按照2023年湖北黄石本级食品抽检计划任务工作中,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采阳园生鲜超市汪仁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9XBTX78)销售的1批次原味萝卜干被抽检不合格,按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要求,本局已完成对相关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按照2023年湖北黄石本级食品抽检计划任务有关要求,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受委托对当事人销售的原味萝卜干(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3年05月09日,实际购进日期为2023年02月06日,以下统称为2023年02月0 6日)进行监督抽检抽样检测。2023年5月31日,经黄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验报告》No:HSSP********,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3年6月7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HSSP********)《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DBJ234*****484******)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没有发现不合格批次原味萝卜干。当事人在限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及复检申请。经调查,当事人于2023年02月06日从大冶市向梅食品销售商行购进的,共购进了5斤,购进价格3元/斤,销售价格6元/斤,涉案货值金额为30元,违法所得30元。本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未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未按要求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企业整改情况:1、对不合格原味萝卜干立即召回;2、完善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3、建立农产品进货查验制度。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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