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范围
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域内。
★二、服务期限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服务内容
(一)、参照环涵【2020】139号《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进行科考工作。
(二)、考察原则
(1)科学性原则
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必须坚持严格的科学性,尽可能获取第一手的实测数据,调查、分析、评价应该实事求是。
(2)定量定位与定性定向相结合原则
数据收集以定量定位为主,对于无法定量定位获取的数据,可进行定性定向分析。
(3)重点与全面相结合原则
调查应以自然保护区最具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区域为重点,同时兼顾各种生境类型和各功能分区。
(4)保护优先原则
考察过程中尽可能不损伤野生动植物,严禁对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的损伤性采样。
(三)、基本内容
自然保护区野外调查主要包括生物多样性、自然地理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和威胁因素等专项调查。
1、生物多样性专项调查
(1)调查范围及指标
生物多样性专项调查范围主要包括植物、动物、遗传资源与生态系统调查。有条件的自然保护区可以开展微生物、昆虫调查。海洋类型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调查可包括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游泳动物与大型藻类等,调查方法依据《海洋调查规范》。
植物调查范围包括被子植物、裸子植物、蕨类、苔藓等高等植物以及地衣、大型真菌、藻类等低等植物,以主要保护对象、珍稀濒危及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为调查重点。调查指标主要包括植被类型、植物地理区系、种类组成、分布位置、种群数量、群落优势种、群落建群种、盖度、频度、生活力、物候期等。
生态系统类型依据《中国植被》,根据群落建群种来确定。
动物调查范围包括兽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鱼类等脊椎动物以及昆虫、软体动物、环节 动物、甲壳动物等低等无脊椎动物,以主要保护对象、珍稀濒危及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为调查重点。调查指标主要包括动物地理区系、种类组成、分布位置、种群数量、种群结构、生境状况、生态位、重要物种的生态习性等。
遗传资源调查范围包括畜禽特色乡土品种资源、果树、农作物野生近缘种等。调查指标主要包括品种组成、品系特征、资源存量等。
(2)调查方法
植物区系可采用专家咨询和资料检索相结合的方法。植被类型可采用群落优势种直接观测和资料检索相结合的方法。
植物调查应首先在地形图与植被分布图上选设调查线,进行线路踏查,记载所见的植物群落与 珍稀濒危种,并对有代表性的群落刺点,然后作群落样地与样方的详细调查。样地和样方的设置可根据不同地理位置、生境、气候带、调查对象(乔、灌、草)和生 态系统类型灵活选择,但必须遵守典型取样、完整性和代表性的原则,样地不能小于群落最小面积。
动物调查采用实地调查与资料检索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大型兽类和鸟类采取线路调查法,啮齿类等小型兽类、两栖类、爬行类采取食物诱捕或直接捕捉法,鱼类采取渔获物法,昆虫、软体、环节等低等无脊椎动物采取直接捕捉法。
遗传资源调查采用实地调查、资料检索与专家咨询相结合的方法。
2、自然地理环境专项调查
(1)调查范围及指标
自然保护区自然地理环境专项调查范围包括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地利用、土壤、地质遗迹、自然景观等。
调查指标主要包括地质构造类型及其分布地点、海拔高度(尤其最高与最低海拔高程点)、地貌类型、土壤类型及其分布规律、年均温、绝对最高与最低温、活动积温、气候突变、年均降水量、洪旱灾害、河流分布与年径流量、平原地区的地下水位、水源、河床地形地貌、水质状况等。
(2)调查方法
自然地理环境专项调查采用野外调查和资料检索相结合的方法。气候、水文等资料可以从附近的气象站、水文站和生态监测站等收集,但应注明资料年份和该站的地理位置。
3、社会经济状况专项调查
(1)调查范围及指标
自然保护区社会经济状况专项调查范围包括自然保护区及周边社区的经济、人口、土地利用等。
调查指标主要包括总人口、农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土地利用类型、交通状况、水域利用类型及面积、水域权属等。除常规指标外,也可选取年人均收入、保护区内土地权属与国有、集体土地各占面积数、河流与湖泊受污染情况、污染源、区内与周边工厂、矿区分布情况。
(2)调查方法
社会经济状况专项调查采用资料调研和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查阅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 统计资料,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记录自然保护区周边地区和本地社区内的乡镇、行政村名称及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包括土地面积、耕地等土地利用类型及范围、土地权属、人口、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第三产业产值。社会经济状况应注明统计资料年代。解析辽河湿地土地利用结构,识别1990年-2023年项目区土地利用类型的演变过程。
4、保护区威胁因素专项调查
(1)调查范围及指标
自然保护区威胁因素专项调查范围包括自然保护区内生境退化、外来物种入侵、生态旅游活动、资源利用状况等。
调查指标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公路铁路水利等)、村镇建设、环境污染、土壤沙化、盐碱化;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组成、传入途径、种群数量、危害程度;旅游规模、开展方式、旅游影响;围垦(湿地或草原)、过度放牧、采集、滥捕乱猎等。
(2)调查方法
保护区受威胁因素专项调查采用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相结合的方法。
5.通过实地调查保护区旅游资源,明晰旅游资源结构,研判保护区旅游资源开发优势,分析旅游资源开发效应。
6.结合产业结构与社区发展情况,制定社区共管措施。
7.分析湿地保护恢复成效,剖析现状湿地保护和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湿地生境保护对策和建议。
★四、要求
1.科学考察结束后,编写科学考察报告,格式参照环涵【2020】139号《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编写提纲》,形成完整系统的达到出版级别的科考报告;综合科学考察报告必须附有自然保护区动植物名录和相关成果图。
(1)野生动植物名录
野生动植物名录必须按照数据库要求,注明物种中文名、拉丁名、发现的地理位置和时间、数据来源、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的等级与种群数量等内容。其中,数据来源指该条物种数据是否来源于活体生物、标本、照片摄影、文献资料等等。文献资料应注明作者、资料名称、刊物名称,出版时间等。
(2)成果图
相关成果图应根据调查成果,利用计算机和GIS软件制作。相关成果图的底图应得到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带有准确的经纬度网格,标注保护区及其周边城镇村庄、交通线路、河流和山峰等地理特征,图面投影应符合国家规定,专题图比例尺一般应大于1:25万。
专题成果图包括: ①自然保护区位置图*;②自然保护区地质分布图;③自然保护区水文水系图;④自然保护区地形图*;⑤自然保护区植被图*⑥自然保护区重点保护对象(动物、植物)分布图*;⑦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⑧自然保护区土地利用现状图*;⑨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分布图;⑩自然保护区海域使用现状图。
注:*表示必须提交的成果图。
2.标本保存
除珍稀濒危植物外,自然保护区内有分布的野生植物应采集一份腊叶标本作为凭证标本,同时拍摄数码照片,归档保存。区内有分布的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含国家重点保护和数量极其稀少的小种群野生植物)原则上不得采集标本,仅拍摄数码照片作为凭证标本,并用GPS定位,归档保存。
除珍稀濒危动物外,自然保护区内有分布的野生动物可制作一份剥制标本或浸制标本,并拍摄数码照片,归档保存,区内有分布的乡稀濒危野生动物(含国家重点保护和数量极其稀少的小种群野生动物)原则上不得采集标本,仅拍摄活体或痕迹照片作为凭证标本,并用GPS定位,归档保存。
综合科学考察中采集的动植物的标本至少应有一份保存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3.所使用的2013年之后的遥感影像分辨率应不得低于2m分辨率。
4.提交总结报告成果电子档1份,纸质文件6份。
5.投标人应具有生物多样性调查、遥感解译和湿地生态相关研究或工作经验。项目组成员应具有生态学、植物学、动物学、土壤学、水资源、农业水土工程、水土保持、测绘工程相关专业人员,具有无人机驾驶相关专业证件的人员。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需组建本项目任务组,其中正高级职称人数不少于4人,总人数不少于15人。
★五、商务条件
1 | ★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
2 | ★履约地点:盘锦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100%的标的款。 |
4 |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