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九阜山生态旅游区双溪口经聚龙潭至天舒塔游步道(青龙岭段)工程招标公告

尤溪九阜山生态旅游区双溪口经聚龙潭至天舒塔游步道(青龙岭段)工程招标公告

尤溪九阜山生态旅游区双溪口经聚龙潭至天舒塔游步道(青龙岭段)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明政文[2013]233号)、《关于加强监理企业、招标代理企业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明建筑〔2013〕45号)、《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办法的通知》(尤政文[2011]10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市场的通知》(尤发改投[2013]1号)、《尤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尤政文[2014]19号)的规定,尤溪九阜山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尤溪九阜山生态旅游区双溪口经聚龙潭至天舒塔游步道(青龙岭段)工程招标代理活动通过比选的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人名称:尤溪九阜山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尤溪九阜山生态旅游区双溪口经聚龙潭至天舒塔游步道(青龙岭段)工程

3.招标项目地址:尤溪县西城镇七尺村九阜山;

4.拟建工程投资额:投资规模约1450万元;

5.工程规模、结构类型:游步道(栈道、索桥)全程长2.6km、宽1.5-2m,配套设施;

6.是否国家、省或市重点工程项目:省重点工程;

7.是否中央投资项目:否。

二、本招标项目委托代理的内容(在相应内容□中打勾):

□代建招标

□勘察招标

√设计招标(邀请招标)

□施工图审查招标

√监理招标

√施工招标(邀请招标)

□工程货物招标

三、招标代理费取费及造价咨询费取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房457号)规定的标准及本公告确定的浮动幅度计取,本招标项目浮动幅度为-20%(一次计费,以施工招标控制价为计费基数)。

四、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暂定级及以上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并已通过三明市建设行政主管门诚信登记并诚信备案检查合格的招标代理企业。

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在第五条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比选申请书。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当面提交比选申请书;参与比选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无须缴交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和地点:自2015年11 月 20日9:00起至2015年11 月24日16:00止(不少于三个工作日),逾期提交比选申请书的无效。

⑴ 接受书面申请的单位: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科;

⑵ 报名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七五路64-1号;

⑶ 报名联系人:小乐、小严;联系电话:**************

六、公开随机抽取候选单位的时间、地点和监督部门:

1.时间:2015年11月24日16:00

2.地点: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3.监督部门:尤溪九阜山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七、比选活动(公开随机抽取候选单位)程序:

1.核验并登记已经提交且有效的书面申请的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请书中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比选申请书原件。

未持身份证原件报名或未提交比选申请书原件到场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随机抽取。

2.对提出申请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3.宣布资格条件满足本公告规定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随机抽取名单。

4.从公开随机抽取名单中公开随机抽取三名标明排列顺序的候选单位。

至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申请的截止时间,如提交书面申请且资格条件符合要求的仅有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则直接确定其为中选单位;至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申请的截止时间,如无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或提交书面申请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均不符合要求时,则由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招标活动未成功的情况说明,经报(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福建省范围内自行选择、委托一家资格证书等级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本招标项目招标事宜。

5.按照候选单位的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单位为中选单位,并向其发出中选通知书。

6.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招标人)联系、商议,依照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GF-2005-0215)》范本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7.中选单位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则按候选单位的排序重新确定中选单位,并报(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中选通知书由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后生效,并将及时在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中选结果。

八、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招标人将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标人:尤溪九阜山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5年11月20日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申请书

           (招标人):

经研究并充分理解 (工程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的各项条款及要求后,我公司对 (招标人) 的 (工程名称)工程项目的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提出比选申请。

我方将接受并遵守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

地  址:                     。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系  (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申请人:   (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 权 委 托 书

我 (姓名) 系 (申请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 (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 (工程名称)工程项目的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活动。代理人在比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   (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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