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XQZC2023-049号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并于2023年09月01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3-049;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元;
采购需求:通过编制规划查清区域内低效闲置用地底数,推动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提高土地利用强度。
合同履行期限:前期准备阶段:签订合同后十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规划编制阶段:签订合同后三十工作日内形成初步成果;论证送审阶段:签订合同后四十工作日内完成正式成果。(具体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7)《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3 2022年度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3.4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7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7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
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咨询电话:0431-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09月0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08大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7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姜女士 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
联系方式:万晓冰
186*****263 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晓冰
电 话:0431-
******** 186*****263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方式:书面投诉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0431-
********5.“政采数金平台”
联系电话:0431-
********/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