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中医医院南院区检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西安市中医医院南院区检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院区检验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0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MZB2023ZYYY-122
项目名称:南院区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院区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临床检验设备 | 检验设备1包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00,000.00 | 2,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到该项目服务期结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南院区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二)):
合同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临床检验设备 | 检验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00,000.00 | 1,1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到该项目服务期结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3(南院区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三)):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临床检验设备 | 检验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 | 1,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到该项目服务期结束(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院区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南院区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3(南院区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院区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两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两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提供所投进口产品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和产品销售代理授权,供应商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供应商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南院区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两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两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提供所投进口产品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和产品销售代理授权,供应商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供应商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南院区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两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少两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提供所投进口产品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和产品销售代理授权,供应商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供应商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3年08月10日 至 2023年08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3年09月0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三层313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1)本项目为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 (http://sxggzyjy.xa.gov.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3)请供应商务必及时下载项目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 〖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操作手册详见 〖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5)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
(6)打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简称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网地址:http://sxggzyjy.xa.gov.cn/),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
(7)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
(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9)合同包一:流式分析仪、酶免分析仪、生化免疫流水线、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特种蛋白分析仪、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研究级正置显微镜、全自动血培养系统、质谱仪,经财政部门批准,允许进口产品参与。
合同包二:急诊生化免疫一体机、荧光定量PCR仪,经财政部门批准,允许进口产品参与。
合同包三:多人共览显微镜、冰冻切片机、显微镜、凝血分析仪、生物显微成像系统、血栓四项分析仪,经财政部门批准,允许进口产品参与。
名称:西安市中医医院
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69号
联系方式:029-********
名称: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10号华奥大厦A座20层2002室
联系方式:177*****063
项目联系人:米文佳 张倩
电话:177*****063
陕西卓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0日
标签: 区检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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