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建设项目种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泸西县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建设项目种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泸西县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建设项目种子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泸西县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建设项目种子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1日14:3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YHLX-2023-0803

项目名称:泸西县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建设项目种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57.548

最高限价(万元):157.548

采购需求:以每公斤不超过70元的单价购买杂交油菜种子(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磋商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磋商申请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②提供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

注:新成立企业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税的,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②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依法免缴的,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新成立企业提供情况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采购货物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的产品;

2.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最新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有履行本项目能力的磋商申请人;

3.2磋商申请人是生产厂家的必须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具有种子产地检疫合格证书、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报告;磋商申请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种子产地检疫合格证书、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1日8:00时至2023年08月17日23:59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磋商申请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14:30时(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网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1日14:30时(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磋商申请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西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泸西县中枢镇城东教场坝

联系方式:卢俊伟 159*****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红河州迎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泸西县金博胜境小区商铺108栋3号

联系方式:程江南、陆秋月 08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俊伟

电  话:159*****69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粮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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