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人民武装部配楼、配房楼整修工程

兴隆县人民武装部配楼、配房楼整修工程

兴隆县人民武装部配楼、配房楼整修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人民武装部配楼、配房楼整修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武装部,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资金和正常经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武装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兴隆县人民武装部配楼、配房楼整修工程 2.1.2 建设地点:兴隆县人民武装部 2.1.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4 最高限价:******.73元; 2.1.5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竣工;
??2.2招标范围:兴隆县人民武装部配房楼整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10至2023-08-17,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江山名园2期3单元105)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31 10:00,地点为 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江山名园2期3单元105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武装部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兴隆县 地址: 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江山名园2期3单元105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程鹏

联系人: 孙语菡
电话:

139*****992

电话: 185*****00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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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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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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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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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民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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