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塘乡香坪山片区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花塘乡香坪山片区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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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莲花塘乡香坪山片区农村小型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畴县莲花塘乡香坪山片区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家以工代赈投资 。项目业主为西畴县莲花塘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个标段段工程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畴县莲花塘乡香坪山片区

2.2招标项目概况及合同段划分

西畴县莲花塘乡香坪山片区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划分为2个合同段,施工里程全长10.725km,具休情况如下:

一合同段建设具体内容:蚂蚁棚道路建设1、进村主干路:全长2450米,路基调型要求路基宽4.5米,水泥硬化路面宽3.5米,要求块石15公分、浇灌混凝土15公分,C20混凝土,浇灌好后用土夹石做保边处理,每隔50米留有断缝,设5个错车道,长10米,宽7米,靠山体侧设简易侧沟设5个错车道,长10米,宽7米。2、入户支干路:全长356米,路基调型要求路基宽3.5米,水泥硬化路面宽3米,要求块石15公分、浇灌混凝土15公分,C20混凝土,每隔50米留有断缝。3、入户路:全长489米,宽2米,浇灌混凝土15公分,C20混凝土标准。4、涵洞:已有7个涵管,需加固涵洞(设一字墙)。新塘线至青山秀水生态农场道路建设道路起止点:新塘线至青山秀水生态农场,全长1100米,路基调型要求路基宽3.5米,水泥硬化路面宽3米,铺设块石15公分、C20混凝土,浇灌好后用土夹石做保边处理,每隔50米留有断缝,靠山体侧设简易侧沟。

二合同段建设具体内容:祝家寨道路建设:1、进村主干路道路全长2750米,路基调型要求路基宽4.5米,水泥硬化路面宽3.5米,要求块石15公分、浇灌混凝土15公分,C20混凝土,浇灌好后用土夹石做保边处理,每隔50米留有断缝,设5个错车道,长10米,宽7米,靠山体侧设简易侧沟。2、入户支干路:全长1721米,路基调型要求路基宽3.5米,水泥硬化路面宽3米,要求块石15公分、浇灌混凝土15公分,C20混凝土,每隔50米留有断缝。3、入户路:全长919米,宽2米,浇灌混凝土15公分,C20混凝土标准。4、涵洞5个,涵管80分(设一字墙)。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一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

3.6每个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均能对西畴县莲花塘乡香坪山片区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合同段进行同时投标,但是2个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能为同一投标人。

3.7投标人不曾受到部级或工程所在地省市级“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节假日、周末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畴县工商局内)报名。

4.2报名时务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公司在职人员,且在企业交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报名后无特殊原因不许更换)到场,并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无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5)营业执照副本;(6)资质证书副本;(7)组织机构代码证;(8)安全生产许可证;(9)税务登记证;(10)项目经理的贰级(含贰级,不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11)授权委托人的交纳社会保险费凭证;(12)省外企业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书;(12)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

4.3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500.00)元,资料费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50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结束后有效的报名单位务必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西畴县莲花塘乡香坪山片区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 合同段”报名登记表到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畴县工商局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500.00)元,资料费每套收取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5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踏勘项目现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和负责。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将以补遗书的方式予以答复。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15日下午15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于2015年12月15日下午14:30 时至 15:00时由专人递交至: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并参加开标会议,若法定代表人到场开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拟投入本合同段的项目经理(主选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供查验;若授权委托人到场开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主选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否则所递交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同时各投标人将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项目总工(主选人)职称证原件交由招标人收存并进行查询,未中标的在评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退还,中标的在工程完工后退还。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畴县莲花塘乡人民政府

地 址:西畴县莲花塘乡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58*****203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丽晶园小区56幢7号

联系人:高武伟、陆娅

电话:138*****890138*****912

传真:****-*******

2015年11月2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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