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鞍山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改造项目智慧园区工程部分)设计
(招标编号:LNZHCG202317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鞍山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改造项目智慧园区工程部分设计己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6万元,招标人为鞍山达道湾建设投资有
限贵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园区运营板块园区物联网平台智能综合管控子系统接入接口开发园区数
字可视化服务器和工作站等的设计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鞍山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改造项目智慧园区工程部分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鞍山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改造项目智慧园区工程部分设计)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
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1日08时00分到2023年08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领取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
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764406243qg.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
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提交报名资料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合格
后方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1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智宏建设项日管理有限公司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1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1号江苏大厦
(江苏商会)4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HCG22023171
项目名称:鞍山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改造项目智慧园区工程部分设计
预算金额:28.6万元施工图设计,控制费率2.6%
最高限价:2.6%施工图设计,控制费率2.6%注:施工图设计控制费率2.6%,若投标报
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则按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园区运营板块园区物联网平台智能综合管控子系统接入接口开发园区数
字可视化服务器和工作站等的设计工作。
招标范围: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报批备案等手续的办理。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施工图设计工期为7天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木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
31030200
上资质或者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
网首页一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
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
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
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网络领取领取方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领取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的材料扫
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764406243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提交报名资料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合格后方可参
与本次采购项目)。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8月2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开标不见面开标。投标文
件保函等资料只接受邮寄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00464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
(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
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鞍山达道湾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达道湾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709号
联系人:吴穹
电话:0412-89290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1号江苏大厦江苏商会四层
联系人:汪明颠
电
话:0412-2912666
电子邮件:76440624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狗主要负黄人项目负责人:正:父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山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