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溪湖御景建设项目前期物业招标公告
瓮安溪湖御景建设项目前期物业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 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3 )130 号)、《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瓮安鑫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瓮安溪湖御景建设项目前期物业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瓮安溪湖御景建设项目前期物业招标;
1.2地理位置:瓮安县瓮水办事处小河边安置房南侧;
1.3招标项目建筑面积:*****.39 ㎡。
1.4建筑类型:高层,小高层,商业。
1.5物业服务范围:溪湖御景建设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含:物业管理、房屋管理、维护公共秩序、安保、保洁 服务、绿化养护、停车场管理服务、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含供配电及设施设备维护(含照明设备设施)、给排水设施设备维护、消防设施设备的巡视及检查、人防设施设备的巡视及检查、电梯设施设备维护、弱电系统维护(主要是监控和网络设备)]。
1.6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决定重新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为止。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2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此证明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若经业主核实后发现有违法违规记录,其中标无效,将从下一顺位的中标候选人中选择)
2.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活动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公司,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装入投标文件中,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时间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至开标之日的任意时间。
3、 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 8 月 10 日至2023年 8 月 16 日(不少于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1号楼17层。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注:以上资料均需盖公章及法人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8 月 31 日14时30分,地点为:瓮安县瓮水街道办事处花侨社区。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其他(注:可填写内容)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瓮安鑫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瓮安县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87*****190
代理机构名称:贵州中盛锦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1号楼17层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181*****931
监督单位: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街道办事处、社区
标签: 前期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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