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夏河甘南州夏河县王格尔塘至曲奥段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大夏河甘南州夏河县王格尔塘至曲奥段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夏河甘南州夏河县王格尔塘至曲奥段防洪治理工程已由甘水规计发【2015】2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夏河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
建设规模:大夏河甘南州夏河县王格尔塘至曲奥段防洪治理工程治理河长19556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拉卜楞镇段3485米,达麦段堤防工程986米,王格尔塘段堤防工程8213米,麻当段堤防工程9511米,曲奥段堤防工程3791米,新建牧道20座。
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306日历天。
标段划分:施工三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新建拉卜楞镇段堤防工程3485米,牧道3座;
施工二标段:新建达麦段堤防工程986米,王格尔塘段堤防工程8213米,牧道7座;
施工三标段:新建麻当段堤防工程9511米,曲奥段堤防工程3791米,牧道10座;
监理标段:主要负责整个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工程各阶段验收,缺陷期处理监理以及竣工资料编制、整理、移交期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2 施工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含3项)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行业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3.3 工程监理标段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有相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持有行业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行业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 所有投标人必须在甘肃省水利厅招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5 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监督、举报。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资质中要求的资料,到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资料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二次复印无效)。
4.2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招标文件2000元/份,监理招标文件1500元/份,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9:10分,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5年12月5日9:00时整在夏河县水务水电局集合踏勘现场,下午14:30时在夏河县水务水电局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电汇或转账时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转账或电汇凭据及时送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确认本款项是否到账(以保证金到专用账户为准),同时领取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或担保函于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开标现场,有监标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 投标人必須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网银不予受理),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会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7.3 投标单位如需办理投标保证金担保事宜的,须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
7.4 投标保证金金额:
施工标段:一标段保证金:柒万圆整(¥70000.00元);
二标段保证金:壹拾叁万圆整(¥130000.00元);
三标段保证金:贰拾叁万圆整(¥230000.00元)。
监理标段:玖仟圆整(¥9000.00元)
开户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周街营业部
行 号:3138 2101 0604
账 号:6632 0101 4726 3000 10
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或电汇(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他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夏河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人民东街183号
联 系 人:宋海龙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南州合作市东六路干休所五单元602室
联 系 人:邵 洁
联系电话:136*****213
10、监督单位
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
监督电话:0941—*******
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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