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新店中心幼儿园战坂分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州市新店中心幼儿园战坂分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市新店中心幼儿园战坂分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采购单位 福州市新店中心幼儿园战坂分部
行政区域 晋安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10日 16:57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工程学院浦东校区5号楼一层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8月10日至2023年08月1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卢美艳、欧阳声佳
项目联系电话 150*****534159*****662
采购单位 福州市新店中心幼儿园战坂分部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战坂路31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潘宇139*****559
代理机构名称 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工程学院浦东校区5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卢美艳、欧阳声佳
附件:
附件1 报名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福州市新店中心幼儿园战坂分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晋安区工程学院浦东校区5号楼一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XZB-2023-003

项目名称:福州市新店中心幼儿园战坂分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谈判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技术、服务要求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供货地点

供货期

1

1

福州市新店中心幼儿园战坂分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1

21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8天内供货完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注:

1、谈判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报价应包含涉及的一切费用(货物、运输、搬运、调换、检测(若有)等费用,以及其它原因应支付的税金和应缴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3、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减所需采购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供应商在报价中须充分考虑此因素,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办[2013]3号通知精神,本次采购项目的主件是第三章谈判内容和要求“2、技术参数要求”中序号6多功能平衡攀爬船。若有多家代理商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参加本项目(本次采购项目主件)报价的,按第二章报价人须知中第16.4.9条款中的规定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8天内供货完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0日 至 2023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工程学院浦东校区5号楼一层

方式:谈判报价人需下载《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填写完整的信息,同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购买标书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qq.com,并致电确认

售价:¥1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工程学院浦东校区5号楼一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工程学院浦东校区5号楼一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邀请

受福州市新店中心幼儿园战坂分部的委托,对福州市新店中心幼儿园战坂分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谈判报价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报价。

1、项目编号:RXZB-2023-003

2、采购项目内容及项目要求:详见谈判项目一览表及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3、谈判文件购买时间、地点、方式

3.1购买时间:2023年08月10日至2023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谈判报价人将失去报价资格。

3.2购买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工程学院浦东校区5号楼二层。

3.3购买方式:谈判报价人需下载《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填写完整的信息,同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购买标书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qq.com,并致电确认。

4、谈判文件售价

谈判文件纸质文本售价1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08月16日09:0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晋安区工程学院浦东校区5号楼一层开标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谈判报价人。

6、谈判时间、地点

6.1谈判时间:2023年08月16日09:00;

6.2谈判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工程学院浦东校区5号楼一层。

7、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7.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7.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质疑与投诉

8.1质疑

8.1.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1.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1.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方式;

(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办公室;

(3)接收质疑函的联系电话:0591-********

(4)接收质疑函的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工程学院浦东校区5号楼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8.2投诉

8.2.1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谈判报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0、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 卢美艳、欧阳声佳

电 话: 150*****534159*****662

1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工程学院浦东校区5号楼

邮 编: 350011

电 话:150*****534

传 真: /

标书编制人: 卢美艳

电子信箱: *********@qq.com

12、投标保证金、报名费及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号:116*****010*******

  1. 特别提示

13.1购买采购文件注意事项

谈判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需公司账户汇入以上账户,(公对公转,不接受私人账户汇入以上账户或现金支付),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并自行承担因汇错采购文件费用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采购文件费用”。

13.2潜在谈判报价人在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谈判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3.3谈判报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13.4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谈判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技术、服务要求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供货地点

供货期

1

1

福州市新店中心幼儿园战坂分部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1

21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8天内供货完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注:

1、谈判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项目报价应包含涉及的一切费用(货物、运输、搬运、调换、检测(若有)等费用,以及其它原因应支付的税金和应缴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3、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减所需采购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数量为准。供应商在报价中须充分考虑此因素,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4、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办[2013]3号通知精神,本次采购项目的主件是第三章谈判内容和要求“2、技术参数要求”中序号6多功能平衡攀爬船。若有多家代理商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参加本项目(本次采购项目主件)报价的,按第二章报价人须知中第16.4.9条款中的规定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新店中心幼儿园战坂分部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战坂路315-2号        

联系方式:潘宇139*****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工程学院浦东校区5号楼            

联系方式:卢美艳、欧阳声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美艳、欧阳声佳

电 话:   150*****534159*****66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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