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无人机预警管控系统公开招标公告三次
反无人机预警管控系统公开招标公告三次
反无人机预警管控系统公开招标公告(三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反无人机预警管控系统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3-JLBEHD-W1003
三、项目概况: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无线电 侦测设备 | 详见招标 文件 | 套 | 1 |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甲方指定地点 |
全向防御 设备 | 详见招标 文件 | 套 | 1 |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甲方指定地点 |
指控终端 系统 | 详见招标 文件 | 套 | 1 |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甲方指定地点 |
便携式反无人机设备 | 套 | 1 | 签订合同后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甲方指定地点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投标人所投货物应包括所有货物内容、否则将视为投标不完整,其投标将被拒绝。 |
四、预算控制价:70万元整(人民币)。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8月1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三)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审查报名资料方式,初审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网上递交报名材料要求:
邮件主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例:2023-JLBEHD-W1003反无人机预警管控系统(三次)公开招标公告项目XXX有限公司。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照第五条(三)序号1-4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不要提交压缩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资料发送至177*****997@163.com邮箱。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八、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9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某部。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9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某部。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73*****009
联系人:赵先生电话:177*****997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先生电话:173*****526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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