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桥梁常规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桥梁常规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桥梁常规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桥梁常规检测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及技术标准: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嘉北街道、塘汇街道)范围内约172座桥梁进行常规检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及《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 99-2017)的相关规定:常规定期检测应每年1次,可根据城市桥梁实际运行情况和结构类型、周边环境等适当增加检测次数。
2.2 招标范围: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街道、嘉北街道、塘汇街道)范围内约172座桥梁的常规调查检测服务;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2.4招标部分估算金额:约244.9986万元;
2.5 服务工期:要求3个月内完成;
2.6实施方案及主要工作内容:
(1)安排对检测范围内约172座桥梁开展常规调查检测工作(包含调查缺失竣工资料桥梁的基本数据);
(2)协助发包人做好一桥一档等台账、档案工作;
(3)后续服务:主要是对桥梁病害处理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和对桥梁管理系统使用提供指导。
2.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并经招标人认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并在业绩、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检测能力的企业(详见附表);
3.2 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 8 月 11 日至2023年 8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格证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地址:嘉兴市南湖区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9楼910室)获取招标文件。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直接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或发至邮箱中:*********@qq.com)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 。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并将补充(答疑、澄清)文件发放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自身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日13时30分。投标文件采取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现场开标会议。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密封后,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不得递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单位做好投标文件交接签收记录。邮寄及送达地址: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嘉兴市南湖区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9楼910室),收件人:姜加平,联系电话:0573-********/159*****26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未寄达或直接送达至上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B栋第11层 地址:嘉兴市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9楼
联系人: 孙先生 联系人: 姜加平
电 话: 0573-******** 电 话: 0573-********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 段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 |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等级证书; 2、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
注:1、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需提供所属单位的证明(提供其所属单位的证明并加盖投标人所属单位公章后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2、上述证明资格材料均需按要求提供清晰可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 段 | 业绩要求 |
1 | 近三年来(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额100万(含100万)以上含有桥梁检查或检测项目业绩。 |
注: 1、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能体现具体内容,需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由经营单位或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项目内容(桥梁检查或检测的合同金额或规模);
2、业绩认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或业绩证明材料上明确的项目实施时间为准,相关材料时间不一致的,以较早明确的时间为准;
3、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强制性业绩要求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4、以上证明资料均需提供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持有试验检测师(桥梁专业)资格证书且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桥梁检测人员 | 2 | 持有试验检测师(桥梁专业)资格证书且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注:1、持有试验检测师证书的人员,其登记信息与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局网上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一致;
2、主要人员的技术职称、检测资格证书等,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职称证书、试验检测师(员)资格证书的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1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
注: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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