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石各庄镇李各庄村1364米乡村公路维修工程项目-交易公告
武清区石各庄镇李各庄村1364米乡村公路维修工程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0 16: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发布区域 | 石各庄镇/李各庄村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李各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李各庄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于春华 |
项目周期 | 15天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否 |
资金性质 | 企业捐赠 | 资金来源 | 其他 企业捐赠******元 |
项目名称 | 武清区石各庄镇李各庄村1364米乡村公路维修工程项目 | ||
挂牌价格 | ******.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投标方条件 | 就该项目具有相关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 | ||
其他描述 | 1、工程内容:原有路面破损处清理、挖一般土方、路基开槽、回填土方、灰土夯实、整平、渣土垃圾清运、污水井修建、机械施工等,路面由4米宽扩至6米宽,修建污水井27个,村南进口至村委会610米,村东桥至西柳子地边过路管处754米,两条路做7米地基,具体以招标方施工要求为准; 2、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验收合格且工程款到位后予以支付,中标方须向招标方提供正式发票,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税费; 3、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安装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安装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10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4、上述内容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阶梯价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04001230*****0*****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标签: 公路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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