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螺洲古镇智慧景区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州市仓山区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螺洲古镇智慧景区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螺洲古镇智慧景区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服务/软件运营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市仓山区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福州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10日 17: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8月11日至2023年08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1梯19楼19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8月22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1梯19楼1901室
预算金额 ¥3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州市仓山区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306号禹洲金辉中央花园一区2号办公楼5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江女士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1梯19楼19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吴,0591-********
附件:
附件1 领取标书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螺洲古镇智慧景区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1梯19楼19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PZB(自主)2023-010

项目名称:螺洲古镇智慧景区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采购标的

数量

采购包预算(元)

磋商保证金

(元)

1

螺洲古镇智慧景区系统

1项

******

3000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详见声明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提供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任一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1)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a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供应商无法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也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a10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二条的划分标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至 2023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1梯19楼1901室

方式: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1梯19楼19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1梯19楼19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A、购买纸质磋商文件的须到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领取标书登记表,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B、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磋商文件者须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领取标书登记表,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以邮件形式扫描发送至**********@qq.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仓山区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306号禹洲金辉中央花园一区2号办公楼5层        

联系方式:江女士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梅柳路66号瑞景大厦1梯19楼1901室            

联系方式:小吴,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  0591-********

 

标签: 智慧景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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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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