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湘0202破3号株洲吉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2023湘0202破3号株洲吉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债权申报公告
全体债权人:
2023年7月11日,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湘0202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株洲吉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年8月4日,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湘0202破3号决定书指定湖南唯楚律师事务所担任株洲吉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现就有关债权申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自即日起至2023年9月9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査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债权人为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函件;
2.债权申报登记表;
3.申报债权的证据(如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4.《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注:债权申报资料具体要求及格式范本详见《债权申报公告附件》。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株洲吉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9月18日9时30分在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622办公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如有变化管理人将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四、债权申报地址及联系人
1.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中路湘江名都9栋17楼1717号至1722号-湖南唯楚(株洲)律师事务所。
2.联系人:潘律师,联系电话:182*****151。李律师,联系电话:151*****571。
株洲吉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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