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宣传物品招标公告
禁毒宣传物品招标公告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对“禁毒宣传物品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项目名称 禁毒宣传物品采购
项目编号 深圳振东竞谈(货物)2015-433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49.5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
项目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 《谈判文件》
谈判单位资格
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3、谈判单位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谈判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谈判单位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20日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
时间 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谈判单位现场洽购或邮购。若邮购,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50元/套)。
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元整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与夏都大街交汇处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12层1124室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
提供材料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附被授权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2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 2015年11月2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谈判及谈判地点 西宁市城东区建国南路与夏都大街交汇处新千国际广场19号楼12层1124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
电话 西宁市公安局城北公安分局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系人:马玉珍 电话:****-*******-***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南山路东支行
收款人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0319
其他事项 公示网址: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西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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