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烟台龙口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龙口LNG工程火炬分液罐招标公告
中石化烟台龙口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龙口LNG工程火炬分液罐招标公告
中石化烟台龙口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龙口LNG工程火炬分液罐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3/8/11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 |||||||||||||||||||||||||||||||||||||||||||||||||||||||||||||||||||||||||||||||||||||||||||||||||||||||||||||||||||||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本标为智能化电子招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时需要在线维护基础信息,请投标人予以关注,尽早熟悉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并编制投标文件。 | |||||||||||||||||||||||||||||||||||||||||||||||||||||||||||||||||||||||||||||||||||||||||||||||||||||||||||||||||||||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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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招)(重招)中国石化龙口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火炬分液罐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火炬分液罐撬\卧式 | 1.00 | 套 | 包1-火炬分液罐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仅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足以影响本次招标公平性的股权关系、管理关系、利害关系或任何其他实质关联关系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3.1.8 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至少为D级(新证)生产许可证,或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至少为A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须提供证件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 3.1.9 投标人最近5年(2018年~至今)内应具有石油石化行业低温压力容器(设计温度最小值为-170℃及以下)的国内使用业绩,且成功运行1年以上(以发票开票日期算起),且未发生过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须提供业绩清单及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客户使用证明,其中合同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产品型号、签署盖章页等。 3.1.10 在开标前,投标人若对技术响应有偏差,须以澄清函的形式经业主(使用方)书面同意,方被视为可接受的有效偏差,且须在投标技术文件“技术偏差表”中明确标出所有偏差情况。如在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存在未经认可的偏差,将被否决。 3.1.11 投标人必须按照如下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承诺书》)的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本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并供货,所供产品质保期为货物投用后12个月。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的任何问题,本投标人负全责,包括但不限于更换全新的部件或产品及其相关费用,质保期则以该质量问题被修正之日起重新计算。” 3.1.12 投标人必须按照如下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承诺书》)的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本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并供货,能够在不迟于交货的同时提供可以满足中国石化龙口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接收站工程数据采集要求(或标准)及对供应商关于数字化交付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的资料,并为违反此项承诺而自愿接受买方给予的经济处罚。” 3.1.13 投标人必须按照如下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承诺书》)的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本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并供货,且如果买方需要,我方将在不迟于收到买方售后服务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响应、48小时内派遣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到达项目现场进行服务;如果情况急需,在收到买方售后服务通知后24小时内派遣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到达项目现场。否则,每延误1小时,自愿接受买方对我方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罚。” 3.1.14 投标人必须按照如下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承诺书》)的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本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并供货,将无偿提供相关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火炬分液罐电加热气化器等配套设施的设计、生产、安装及调试,直到整套火炬系统全部正常运行。” 3.1.15 若投标人无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投标人必须按照如下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承诺书》)的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本投标人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16 招标技术文件中设置的星号条款均为废标项。 3.1.17 若技术文件与本资格审查条件有冲突的,以本资格审查条件为准。 3.1.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0日 13:00时至2023年8月16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24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4日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8月24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中石化烟台龙口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事南京招标中心 | |||||
地 址: |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港街道烟潍公路路南 | 地 址: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傅伟 | 联 系 人: | 江经理 | |||||
电 话: | 电 话: | 025-******** | ||||||
电子邮件: | lklnggcjsb.trqi@sinopec.com | 电子邮件: | wzjiangyq@sinopec.com | |||||
2023年8月10日 | ||||||||
(重招)(重招)中国石化龙口液化天然气(LNG)项目火炬分液罐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火炬分液罐撬\卧式 | 1.00 | 套 | 包1-火炬分液罐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仅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足以影响本次招标公平性的股权关系、管理关系、利害关系或任何其他实质关联关系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参与本次投标。 3.1.8 投标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至少为D级(新证)生产许可证,或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至少为A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须提供证件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 3.1.9 投标人最近5年(2018年~至今)内应具有石油石化行业低温压力容器(设计温度最小值为-170℃及以下)的国内使用业绩,且成功运行1年以上(以发票开票日期算起),且未发生过因投标人原因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须提供业绩清单及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客户使用证明,其中合同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名称、产品型号、签署盖章页等。 3.1.10 在开标前,投标人若对技术响应有偏差,须以澄清函的形式经业主(使用方)书面同意,方被视为可接受的有效偏差,且须在投标技术文件“技术偏差表”中明确标出所有偏差情况。如在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存在未经认可的偏差,将被否决。 3.1.11 投标人必须按照如下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承诺书》)的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本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并供货,所供产品质保期为货物投用后12个月。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的任何问题,本投标人负全责,包括但不限于更换全新的部件或产品及其相关费用,质保期则以该质量问题被修正之日起重新计算。” 3.1.12 投标人必须按照如下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承诺书》)的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本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并供货,能够在不迟于交货的同时提供可以满足中国石化龙口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接收站工程数据采集要求(或标准)及对供应商关于数字化交付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的资料,并为违反此项承诺而自愿接受买方给予的经济处罚。” 3.1.13 投标人必须按照如下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承诺书》)的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本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并供货,且如果买方需要,我方将在不迟于收到买方售后服务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响应、48小时内派遣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到达项目现场进行服务;如果情况急需,在收到买方售后服务通知后24小时内派遣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到达项目现场。否则,每延误1小时,自愿接受买方对我方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罚。” 3.1.14 投标人必须按照如下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承诺书》)的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本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并供货,将无偿提供相关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火炬分液罐电加热气化器等配套设施的设计、生产、安装及调试,直到整套火炬系统全部正常运行。” 3.1.15 若投标人无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投标人必须按照如下的内容在投标文件中以附件(《承诺书》)的方式,加盖单位公章承诺:“本投标人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3.1.16 招标技术文件中设置的星号条款均为废标项。 3.1.17 若技术文件与本资格审查条件有冲突的,以本资格审查条件为准。 3.1.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0日 13:00时至2023年8月16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24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4日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8月24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中石化烟台龙口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事南京招标中心 | |||||
地 址: |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港街道烟潍公路路南 | 地 址: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傅伟 | 联 系 人: | 江经理 | |||||
电 话: | 电 话: | 025-******** | ||||||
电子邮件: | lklnggcjsb.trqi@sinopec.com | 电子邮件: | wzjiangyq@sinopec.com | |||||
2023年8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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