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莒县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莒县C2023-33号地块位于莒县店子集街道屋楼大道以西、旅游路以北,中心地理坐标:E118.*****°,N35.*****°,地块面积*****m2,合46.77亩,四至范围为东至大朱家村土地,南至大朱家村土地,西至大朱家村土地,北至莒县财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块原用途为耕地(0103旱地)、林地(0304乔木林地)、住宅用地(0703农村宅基地)和其他土地(2302田坎),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0701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18)中第一类用地。

调查地块2022年6月前为大朱家村村民住宅和林地;2022年6月至今,村庄大部分房屋已拆除,南部区域仍有几处房屋未拆除,地块内建筑垃圾基本已清运,东部区域杨树已砍伐,地块内长满杂草,整体闲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莒县土地储备利用中心委托我公司日照铭辰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委派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对地块进行资料搜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与现场快速筛查,进行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莒县C2023-33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收集到的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快速筛查确认地块历史上为村民住宅和林地,相邻地块为居民区、农田和道路,地块周边无“6+1”行业企业,其他生产性企业污染物通过迁移途径对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影响可忽略。现场快速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与地块外对照点现场快速检测数据以及区域土壤地球化学背景值进行对比,地块内土壤相关指标未发现异常,说明地块表层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总体良好,未受污染。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认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土地的开发利用规划要求,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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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壤污染 调查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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