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投运能源系统适应性改造项目
配套投运能源系统适应性改造项目
(不招标采购公示)关于上海宝钢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配套2500m3HyCROF投运能源系统适应性改造项目的特殊情形公示
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
项目名称 | 配套2500m3HyCROF投运能源系统适应性改造项目 | ||
采购人(单位) | 上海宝钢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项目简介 | 八一钢铁在积累400m3工业级别富氢碳循环氧气高炉 HyCROF 经验基础上,拟对2座2500m高炉进行HyCROF 工艺改造,2500m3高炉煤气实现脱碳自循环后,将打破八钢传统生产工艺下的煤气、蒸汽平衡,无富余煤气用于锅炉产蒸汽供给汽轮机等大型拖动设备,需要进行电力拖动替代改造;汽拖设备能源利用效率很低,只能达到 25%。 八一钢铁计划对2台430烧结主抽风机和4台四万制氧空压机汽拖改为电动机拖动,减少煤气刚性负荷和动力煤消耗,满足 2500m3HyCROF 商业化示范工程投产后的煤气蒸汽不平衡状态,提高煤气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改造后煤气利用效率提升35%,煤气单耗由4m3/kwh 降低为2.6m3/kwh,节能效果良好。 项目分如下三批投运: 2024 年1月 30 日前,完成两台430烧结主抽风机电改造 2024年3月30 日前,完成一台四万制氧电拖改造及钢北 110kV变电站扩建2025 年12 月30 日前,在冬季低负荷生产,逐台完成三台四万制氧电拖改造八一钢铁以EMC模式通过宝华招标进行招标,宝钢节能已中标该项目,将负责该项目的投资、设计、采购、融资、建设及分享期满后的资产移交等一揽子服务。 | ||
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生产或者提供;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不招标。 | ||
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
拟推荐供应商 | 宝钢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
公示期限 | 2023年08月11日 至 2023年08月17日 | ||
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监督人及电话 | 侯海霞021-******** |
附件: 特殊情形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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