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服务招标公告
201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服务招标公告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永春县林业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YC*******
二、项目名称:永春县2016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服务项目采购
三、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2、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或森林病虫害防治或具有防控经营许可;
3、本次采购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佰捌拾万零贰仟伍佰玖拾陆元整(¥180.2596),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原装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及购买时间: 2015年11月23日起至2015年11月27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1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1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永春县八二三中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览城二楼)
十、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陈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福建省永春县林业局(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36号)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39*****684。本项目监管部门:永春县政府采购办。
十一、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
十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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