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美安中心公园勘察(二次)招标公告
海口美安中心公园勘察(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海口美安中心公园项目勘察(二次招标)
招标人
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
海口
项目投资属性
社会投资
公告内容
勘察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美安中心公园项目己由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 海高新函【2014】3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海口美安生态科技新城一期B0411地块,为美安环路、美安一横路、美安四纵路环围的三角形区块,建设用地面积11.96 公顷,其中,车行道路面积9242.12平方米,人行道路面积39563.61平方米,硬质广场铺地面积2792.49平方米,绿地面积49559.71平方米,水体面积20062.63平方米,展览厅建筑面积2005平方米,亭、榭等建筑面积495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广场铺地、道路、停车场、绿地、水景、雕塑、廊架及其他、设备值班房、公厕、观景台等构筑物。招标范围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勘察工期为 30 日历天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
3.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单位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11 月23日起登录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kcein.com)电子招投标专区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8:30时,地点为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海口国家高新区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国贸玉沙路中房高级公寓 902 房
联系人:王小姐
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中心大厅********
招标文件
发布日期
2015-11-20 16: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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