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州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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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海管局、亚管局:

按照州安办《关于印发〈2023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甘安委〔2023〕5 号)和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商安办〔2023〕4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州商务领域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23年全州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孜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2023年4月27日

2023年全州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全州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州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统筹商务发展和安全监管,健全完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强化商务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工作“回头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切实做好全国“两会”“五·一”劳动节、成都大运会、国庆节和重要商贸活动等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统筹商务发展和安全监管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对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等纳入商务系统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和主题教育重要内容,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如履薄冰的紧迫感,切实抓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意识,着力提高商务系统领导干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统筹抓商务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全面落实商务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海管局、亚管局要按照责任分工,及时修订完善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职责范围内的行业要全部纳入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督导检查。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判行业领域内重大安全风险,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扎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薄弱环节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根基。严格动火、吊装、临时用电、维修检修、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三)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持续推进《商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制参考模板(2.0版)》的完善,做好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工作,按照“共性+个性+信息化”的工作要求,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海管局、亚管局在推动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共性清单2.0版基础上,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梳理制定个性清单,进一步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风险管控措施,对安全风险管控和问题隐患治理实行照单操作、闭环管理,真正让清单制管理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抓手。

二、推进重点行业安全整治,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

(四)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推动全州商务领域相关企业加快整治重大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成都大运会期间全州商务领域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安委会、省商务厅、州安委会忘记州商务合作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意见的。聚焦责任落实、督查检查、源头治理、监管执法等方面持续发力,打好安全监管“组合拳”,探索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推动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五)扎实做好商务领域消防工作。强化冬春、夏季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统筹“抓大防小”,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突出商超、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商务领域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点单位和领域安全管控,着力整治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推动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实现日常消防管理规范、风险隐患排查精准、初起火灾处置快速,有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防止亡人火灾和踩踏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事故。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验收,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六)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依职责开展权责范围内的餐饮、住宿以及使用燃气的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全面排查使用燃气的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着重消除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和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器具等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确保餐饮企业从业人员掌握基本常识,安全操作使用。

(七)落实商务领域防雷减灾工作任务。我州处于雷电灾害高发地区,雷电灾害偶尔会对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为进一步减少雷电灾害带来的损失,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海管局、亚管局要认真履行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做好商务领域相关企业的防雷减灾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企业完善防雷设施,落实好防雷工作措施,最大努力减少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八)加强商务领域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治理。持续加强商务领域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拍卖、展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等重点行业和场所的安全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商务领域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加强商超等场所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指导督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海管局、亚管局要按照党委政府的责任分工,加强对交由商务部门牵头负责的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监管,研究安全监管措施办法,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三、强化安全风险事前预防,加强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九)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指导商务领域各企业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排查程序和方法,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开展全方位、全过程辨识,明确管控责任和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实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定期评估、时时监控,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强化安全风险分析研判,督促相关企业坚持每日安全风险研判、每月安全形势分析、重点时段及时专题会商,多形式、多平台发布预警信息,推进关口前移、源头治理、超前防范。

(十)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坚持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针对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全国“两会”、成都大运会、重大商贸活动等重要时段,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等方式,对风险系数高、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区域开展明查暗访和驻扎式督导。用好约谈提醒和约谈提示等机制,通过“发点球”方式进行约谈,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重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跟踪问效各项任务完成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积极协调解决行业内的重难点问题,对久拖不决和整改不力的问题隐患要进行通报曝光。

四、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十)提高商务系统应急处置能力。修订完善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各类应急预案,定期组织行业相关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训练,实现应急预案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督促各相关责任主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推动商贸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实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全面提升商贸企业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和水平。

(十一)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及时曝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推动行业人员安全意识整体提升。加强对商务领域相关企业的宣传教育工作,将安全生产内容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不断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加强对包括临时用工、劳务派遣人员在内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危机意识和风险辨识能力。

(十二)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做到响应及时、信息通畅。完善安全生产信息采编、报送制度,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重大紧急险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建立反应快速、运行有序的隐患排查、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紧急险情信息。

请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海管局、亚管局于2023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分别将半年度和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州商务合作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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