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某某单位职工餐厅餐饮服务对外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阿克苏某某单位职工餐厅餐饮服务对外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阿克苏某某单位职工餐厅餐饮服务对外承包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某某单位
行政区域 阿克苏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11日 11:0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8月14日至2023年08月18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左岸明珠7号楼2单元5楼综合办公室
开标时间 2023年09月04日 10:30
开标地点 阿克苏市公证处(新疆阿克苏市新华东路33-1号太百购物中心西侧五楼)
预算金额 ¥20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凌云
项目联系电话 158*****088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某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阿克苏某单某位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97-*******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星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左岸明珠7号楼2单元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凌云 158*****088

项目概况

阿克苏某某单位职工餐厅餐饮服务对外承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左岸明珠7号楼2单元5楼综合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SJYZYZL2023-036

项目名称:阿克苏某某单位职工餐厅餐饮服务对外承包项目

预算金额:20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职工餐厅餐饮服务对外承包(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附件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国家公示系统报告(提供查询网页打印件),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2)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至 2023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左岸明珠7号楼2单元5楼综合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市公证处(新疆阿克苏市新华东路33-1号太百购物中心西侧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附件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国家公示系统报告(提供查询网页打印件),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近一年(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5、近半年内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6、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近六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7、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8、提供《供应商诚信承诺》原件。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10、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获取采购文件时递交资格要求中的所有原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某某单位     

地址:阿克苏某单某位        

联系方式:0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星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左岸明珠7号楼2单元5楼            

联系方式:李凌云 158*****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凌云

电 话:  158*****088

 

标签: 职工餐厅 餐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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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星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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