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葫芦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CEMS设备备机采购

绥中县葫芦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CEMS设备备机采购

竞争性比选文件

项目编号:HLDGC********

项目名称:绥中县(葫芦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CEMS)设备备机采购

葫芦岛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



第一章竞争性比选招标邀请函

1.竞争性比选招标邀请

绥中县(葫芦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CEMS)设备备机采购招标人为葫芦岛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对绥中县(葫芦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CEMS)设备备机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绥中县(葫芦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绥中县大台山农场(大台东村至南头道岭村中段)。建设内容及规模:设计处理总规模为900吨/日,分两期建设,一期设计规模600吨/日,二期300吨/日,预留二期建设用地;一期年处理生活垃圾总量为21.9万吨(入厂垃圾量);采用“垃圾全量焚烧+飞灰稳定化+炉渣综合利用”工艺,配置1×6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和1×1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采用“SNCR+半干法(高速旋转雾化反应器)+双流体喷嘴(熟石灰浆)+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组合工艺技术。

2.2 招标范围:CEMS成套设备备机1套,满足但不限于招标人烟气外排指标的数据采集显示存储通讯以及超标报警等符合最新环保要求的相关功能,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环保验收等全部工作,详细技术要求见附件1:《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CEMS)设备备机采购技术规范书》。为保证设备质量与数量,投标人必须对所要求全部设备内容进行报价。若只对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生产厂家注册资本或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的人民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和生产能力。

3)具备相应安装调试资质。

4)投标人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型项目(垃圾发电或火力发电)的CEMS设备供货合同业绩至少三个。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见本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20日 10:00分,地点:葫芦岛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绥中县(葫芦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CEMS)设备备机采购

2

招标人

招标人:葫芦岛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绥中县大台山农场(大台东村至南头道岭村中段)

联系人:李超

电 话:155*****859

3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资金。

4

招标范围

CEMS成套设备备机1套,满足但不限于招标人烟气外排指标的数据采集显示存储通讯以及超标报警等符合最新环保要求的相关功能,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环保验收等全部工作,详细技术要求见附件1:《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CEMS)设备备机采购技术规范书》。

5

*交货方式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的 45 天内完成1套CEMS成套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验收工作。

6

服务要求

产品售后服务应满足国家对设备销售“三包”等要求。

7

*质量保证期

1年。

8

*质量要求

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的环保验收标准。

9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业绩和信誉

投标资质要求:

1.企业信誉好、产品质量可靠,近年来无不良记录。

2.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具备相应安装调试资质。

6.供应商投标必须提交以下资料:1、公司简介、营业执照等资料(均要在有效期内);2、报名联系业务人员必须为企业正式在职员工,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等)。

7.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型项目(垃圾发电或火力发电)的CEMS设备供货合同业绩至少三个。

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踏勘现场

13

投标人要求

澄清

1.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向招标人提出询问。

2.询问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送至招标人处,逾期则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3.超出规定时间提出问题的,招标人有权不做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14

招标人澄清或修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5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内容必须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将被拒绝。(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本次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投标行为、人员安全及技术、成本费用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书及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组成,包括商务、技术、报价3个方面的内容。

17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

*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按招标清单要求填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投标人须知所述的全部内容的投标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一部分进行投标和报价,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被视为投标人已经在其投标总价中考虑。

2.投标单位所报价格为固定总价。包含设备供货、运输、安装(包含配套辅助设施及相关措施)、调试、环保验收、检测试验费、质保期服务、保修、利润、税金等。

3.投标单位应对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一次性报价,任何投标报价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方承担,投标报价不因投标单位的估算错误和漏项而作出调整。

4.本次招标最高限价:90万元。

19

投标有效期

3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20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21

资格审查资料

本须知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22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23

签字盖章 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上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签字盖章。

2.所有涉及投标报价、承诺、保证等内容必须签字盖章。

2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贰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装入投标文件正本。

25

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应分别装订密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接收,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6

投标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月日上午10:00分。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27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收件人:李超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绥中县大台山农场(大台东村至南头道岭村中段)葫芦岛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28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第三章竞争性比选投标文件

竞争性比选投标文件的组成:

竞争性比选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报价部分三个方面的内容组成,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内容:

1.1 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竞争性比选清单及报价明细表;

(3)商务偏离表;

(4)规格技术偏离表;

(5)投标资质、资格表;

(6)报价人基本情况表;

(7)投标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商务承诺、文件和资料。

1.2 技术部分

投标人按照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竞争性比选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生产厂家、技术指标等;

(2)技术方案;

(3)技术要求偏离表;

(4)产品验收标准、考核指标和验收方法;

(5)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图纸、文件和资料。

1.3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按竞争性比选招标清单要求填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竞争性比选招标范围所述的全部内容的投标报价,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被视为投标人已经在其投标总价中考虑。


第四章评标

1.评标原则

1.1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2 采用综合评标法,合格投标人综合评分由高至低排序的原则。

2.评标小组

由招标人招标工作组组成评标小组。

3.评标程序

3.1 评标小组将首先对竞标人的资质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竞标人,不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3.2 初审通过后,评标小组将按随机的顺序,逐一评审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如有对投标文件内容不明确或有歧义的部分,可与投标人进行详细的沟通评标。投标人不得与其他参与评标的投标人相互串通,评标小组也不得将与某一投标人的评标情况向其他投标人及其关系人透露。

4.评标内容

4.1 评标小组将对投标价格构成与高低、技术要求、质保期、售后服务等进行评审,对投标文件内容不详尽的部分,可与投标人进行沟通评标。完成全部投标文件评审及评标后,评标小组对投标方的报价和技术参数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4.2 投标人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小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

5.评审

5.1技术和商务评审

1)首先由评标组各位评委单独按照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评审细则及商务评审细则的要求,就每个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方案和技术方案进行详细审查和比较,评出其商务评分、技术评分。

2)将每个合格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分、技术评分。

5.2价格评审

1)价格评审由评标组评委进行。

2)评委首先按照价格评审细则对有效投标的总价进行复核,得到投标人的评标价,最后得到价格评分。

5.3综合评分

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和价格评分分别乘以权重并相加得出综合评分。

5.4商务、技术、价格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商务评分

技术评分

价格评分

权重

10

30

60

评标小组将依据综合评分进行最终评审,根据符合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选出中标候选人。

5.5商务、技术、价格评标细则

1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允许偏差率

/

投标总报价

(60分)

1.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得60分。

2. 其他报价得分=(基准价/其他价格)x60x100%(保留2位小数)。

2

商务部分

评分标准

商务条件

(10分)

在满足资格要求基础上,投标人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增加一个垃圾发电业绩加0.5分,此项最多得3分。(业绩加分均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商务方案综述(0-4分)

合同条款响应及服务(0-2分)

4、对合同条款提出对招标人有利的修改或额外承诺(0-1分)

3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

技术条件 (30分)

1、技术方案及措施(0-15分)

2、项目实施技术人员经验及能力配置(0-10分)

3、技术培训及技术支持服务响应(0-5分)

6.异常情况处理

6.1 经过评标,所有竞标人所提供服务仍无法满足委托单位要求的将重新组织评标。

6.2 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将重新组织评标。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范本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绥中县(葫芦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CEMS)设备备机采购合同

甲方:葫芦岛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绥中县大台山农场(大台东村至南头道岭村中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甲方生产运营需求,为保证烟气检测设备所测参数实时准确,甲方拟采购CEMS成套设备1套(含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经竞争性比选,乙方有能力且愿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范围内设备的供货及服务,同时乙方承诺对设备的质量、缺陷等负全部责任。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照执行。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格

产品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金额

(元)

备注

合计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含13%增值税

备注:本合同中乙应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满足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二、交货时间、地点与交货条件

2.1交货时间:如甲方未另行书面通知,合同签订后45天内乙方将合同内约定设备及材料运抵到场,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全部合同内约定工作。

2.2交货地点:葫芦岛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场内的指定位置。

2.3在货物启运前10日内,乙方应通知甲方:货物备妥、待运日期,货物清单、货物重量、货物体积、堆放场地面积、包装数量及预期运抵现场的计划时间。乙方若要求提前供货,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4如果根据甲方现场实际需要提前供货,甲方将提前15天书面通知提前交货时间,乙方必须调整工作进度,尽力满足甲方确定的供货时间。如果根据甲方现场实际情况需延迟交货,甲方将提前15天书面通知延期交货时间,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最终确定的时间供货。如发生延期交货,乙方须无偿妥善保管合同设备。

2.5在没有满足本合同规定的检查和试验前,乙方不得发出任何货物,但并不免除乙方的延期交货责任。

2.6技术资料按照合同及协议规定的交付时间交与甲方的日期即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2.7乙方提供的备品备件应与原来相应的不见完全相同或可互相调换,在技术规格上应完全符合。

2.8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其供应的相关设备存在缺陷,而动用了甲方库存中的随机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部件或设备,则乙方应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并负责运抵甲方现场。

2.9乙方负责货物运抵调试验收前的所有管理工作,待货物到场且调试完成,环保验收合格后方由甲方负责管理。

2.10乙方在每批货物交货时提供装箱清单明细纸版及电子版。

三、合同价格

3.1合同总价为 元。

3.2合同总价包括设计费、合同设备费(含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辅材及辅助设备设施费、包装费、保管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环保验收涉及的费用、税费、技术资料费、技术服务及培训费价。

3.3本合同为含13%增值税价格,若因国家增值税法相关规定调整税率,则合同总价做相应调整。本合同不含税价为固定价,即使市场价格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均不得对此合同不含税价进行调整。

3.4合同质保期内,由于甲方增加的设备或备品备件,乙方必须按不高于合同单价(包括投标报价)的价格提供甲方。

四、付款方式与付款条件

4.1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4.2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合同含税价款的20%。

4.3合同内设备、设施到货经买方初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含税价款的 50%;

4.4合同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全部调试初步验收完成,与当地环保局的通讯连接后,性能测试验收合格并完成环保局验收合格后,全部验收资料交付完毕后 [15]日内,凭卖方开具的合同剩余付款金额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含税价款的 25%。

4.5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质保期满无质量等问题[15]日内无息支付合同含税价款的5%。

五、包装、运输及交货验收

5.1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要符合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及货物承运部门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包装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渗、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

5.2乙方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

5.3乙方应提供包装标准及示意图。

5.4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名称、数量、图号的详细装箱单、技术资料、合格证等。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

5.5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的端口必须用坚固密封的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5.6乙方方应负责CEMS的包装和运输,若因包装和运输过程发生CEMS仪器设备的损毁,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5.7乙方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甲方储存CEMS系统的要求,以防止CEMS系统的任何损坏。

5.8甲方在收到发运的货物后,乙方应派遣代表到现场参加开箱验收,合格后双方确认签字。

六、货物监造及工厂检验

供货时必须提供工厂出厂产品合格证。

七、安装、调试和验收

7.1本合同设备由乙方负责设计、供货并进行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乙方应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等。

7.2在安装调试之前乙方应向环保局告知并提交安装方案,安装调试完成稳定运行后,配合甲方向环保局申请竣工验收。

7.3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组织冷态调试,并解决调试中出现的设备问题。在全部设备完成冷态调试、联网后进行72+24小时试运行。

7.4乙方应派称职的、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过程安装及调试,安装时应有安装技术文件、安装图样以及经过清点交接的监测仪、设备及配件货物清单明细表。技术文件应包括资料清单、监测仪和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机械结构和电气、仪表安装的技术说明书、装箱清单、重要配套件外购件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等。安装图样应符合机械制图、电气制图、建筑结构制图等标准的规定。施工前应编制安装实施细则、施工技术流程图、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等有关文件。

7.5安装建设完成后,安装建设方案、图纸文档、验收资料、仪器厂家提供的操作配置说明书和承建方提供的参数设置清单等均应做好收集整理和归档备查。若安装完成后CEMS设备性能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负责整改且须承担相应整改费用及责任。

7.6如安装及调试中设备出现异常问题应无条件尽快处理解决,安装过程中设备损坏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新设备。

7.7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装质量进行确认验收,以保证CEMS设备的安装质量能够达到环保验收标准。

7.8本合同设备安装涉及的所有措施,包括开孔、平台、栏杆等均由乙方提供材料。

八、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

8.1产品质量保证期:自货抵到场且安装调试完成环保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8.2质量保证期内,因乙方制造原因造成的设备配件性能不能达到合同签订时要求的产品质量,由乙方免费更换,设备质保期相应顺延。

8.3产品售后服务以供应商提供的我方认可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必须以售后服务承诺书内容实施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费用含在合同金额内。

九、保证、索赔和违约责任

9.1乙方保证其供应的整套设备为全新的、技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是优良的,质量符合安全可靠、有效运行和易于更换的要求。

9.2乙方若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全部或者部分交货,将视同乙方违约,每逾期一日承担违约金一千元人民币,该违约金可累计计算,但该项下的扣款总额不超过3万元。若违约金的支付不足以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9.3若乙方未按4.2款约定时间提交技术资料,每逾期一日承担违约金五百元人民币,该违约金可累计计算,但该项下的扣款总额不超过3万元。若违约金的支付不足以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9.4若乙方提供的合同货物不符合技术协议规定的技术要求,应及时采取更换的补救措施,但乙方不因采取补救措施而免除承担逾期交货违约责任。

9.5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于乙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和/或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乙方提供产品错误和/或技术服务人员的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修理和/或赔偿甲方的损失。如需换货,乙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装卸费用等)。换货时间应不迟于证实属乙方责任之日起一周内,否则甲方有权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自行购买),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9.6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有缺陷或损坏,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最迟24小时内完成设备维护及更换,否则甲方有权采取相应补救措施(自行购买),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9.8整体设备正式使用与维护期间由于甲方未按乙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说明书及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而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更换的费用。

9.9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应完成甲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之赔偿。

9.10乙方不承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造成的本合同货物延期交货的责任、罚款及索赔。

十、其它要求

10.1乙方所提供的CEMS设备均需满足国家最新标准、规范和要求。

10.2乙方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以及培训等阶段,除固定总价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其中本次采购设备清单仅供本合同报价之用,乙方在供货前积极配合甲方确定相关校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并以此作为生产加工和供货的依据。

10.3项目的验收:乙方需要结合本项目的特点,自行提交项目的后期验收方案和验收计划。

10.4根据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产品的种类及其应用范围,以及甲方的需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方位的、有效的、及时的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

10.5售后服务:在质保期限内,应确保校验设备正常工作、无故障,能保证校验工作正常进行,乙方必须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并对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技术援助电话支持是中文。如电话支持无法解决,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做出响应,并采取行动修理,24小时内修复。如果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未做出响应,乙方必须对由于产品故障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

10.6培训要求

乙方应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掌握相关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达到能独立进行问题处理、日常维护、校准等工作的目的,以保障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能够正常、安全地运行。

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天;

项目完成地点:葫芦岛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指定位置。

十一、不可抗力

11.1签约双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双方同意的其它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故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交货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1.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用传真或快递服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将此情况通知对方。

11.3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至9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十二、税费

12.1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乙方应该交纳的与所供货物有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12.2本合同总价为含税价。与乙方提供的设备配件、包装箱、技术资料、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服务等有关的税费已全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由乙方承担。

十三、保险

乙方必须对合同货物,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乙方仓库到甲方工地交货地点卸货后为止。

十四、诉讼与仲裁

14.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14.2地点:绥中县(葫芦岛西部)。

14.3诉讼费用除上述裁决中另有决定外,应由败诉一方承担。

14.4进行诉讼期间,除提交诉讼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十五、通知

15.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有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送交的文件,双方均采用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送达、书信、电报、传真等)方为有效。收件方应对送达方的送达的文件予以签收。

15.2本合同各方的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如下:

甲方指定的文件签收人为:

送达地址为:绥中县大台山农场(大台东村至南头道岭村中段)葫芦岛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mail:

乙方指定的文件签收人为:

送达地址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15.3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均应在该变更事实发生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未接到该变更通知,则按上款发出的通知在按下款确定的时间后即应被视为已经送达。

15.4通知以专人手递方式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通知视为送达时间;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则以特快专递寄出后的第5个工作日的9:00为送达时间;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则以传真发出至次日9:00为送达时间。

十六、合同生效、变更及终止

16.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法人公章后自动生效。

16.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乙方未取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而选定的分包商应被视为同乙方一样为履行本合同而对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应对其分包商的行为、疏忽、违约承担责任。

16.4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通讯内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各方均不得泄露给与合同无关的第三方,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16.5乙方不得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变更,但甲方可以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

16.6如果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用书面通知乙方予以纠正。乙方在接到通知后10天内应对该项行为做出修正。如果得不到纠正,甲方有权宣布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对于这种终止,甲方出具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将全部由乙方负担。

16.7如果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应以书面通知乙方,说明终止的内容和有效日期,这时甲方应与乙方评标,经协商后由甲方承担终止日期前乙方已执行的全部或一部分合同价款和有关费用(但由于乙方的违约或破产引起的终止除外)。

16.8如果甲方为执行合同而向乙方预先支付的金额(包括预付款)多于根据上述条款应向乙方支付的金额,甲方有权收回其余额。

16.9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况下:

1)乙方应把一切与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设备配件、包装箱,在甲方未取走之前,乙方应负责存放,费用由甲方负责;

2)甲方不承担任何由于终止合同一部分或全部而由第三方向乙方提出的各项直接的或间接的索赔;

3)若是合同的一部分被终止,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不受影响。

16.10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各方均不得对另一方做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15.11本合同列明了双方全部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任何一方不承担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十七、其它

17.1本合同未明确的地方优先解释顺序为:本合同、技术协议、澄清函、邀请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双方联络会议纪要等。

17.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7.3乙方在报价时应对本次采购的CEMS成套设备进行单独报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运输费用、安装调试费用、现场施工费用以及环保验收费用等),甲方以后采购相关配件按此报价进行,不随市场波动而发生变化。

附件1:《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CEMS)设备备机采购技术规范书》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附件2: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生产责任书

工程名称:绥中县(葫芦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CEMS)设备工程

甲方:葫芦岛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工程实施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用地、合格的施工设施和真实、准确、齐全的地下管线资料,组织勘察,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

2、严格贯彻执行市、县有关行业部门的条例,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员向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各种培训,乙方应及时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

3、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负责监督乙方领导、组织、规划、检查、处罚及监督教育、培训等相关具体活动事项。

4、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进行监督,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有权责令乙方清除不安全隐患的权利。

5、甲方应在乙方入场一周内催促乙方上报劳务人员花名册及管理人员分工情况。

6、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7、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隐患、违章要及时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利的给予罚款处理。甲方有权对严重违章行为和存在较大隐患的施工过程停工整顿,不执行甲方要求的,清除出场。

8、甲方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实行全过程监控。

9、甲方有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规,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及发包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必须为其招收的外地务工人员办理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续和证件,在项目开工前,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2、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发包人安全部门同意。

3、严格履行发包人特种作业工作审批制度,根据各施工阶段,将对断路、动火、动气、动水、临时用电和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报批,并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

4、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

5、乙方对所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乙方项目部经理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6、乙方总承包人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按照电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7、乙方施工单位承接工程业务应当具备相应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责任制度,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和特性配备足够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助甲方工作。

8、乙方负责人绝不能纵容、包庇专项工程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不允许充当队(班组)的保护伞,从而拒绝甲方的管理要求,养痈为患。

9、乙方在工人入场一周内应安排填写三级教育卡,不得缺人、漏人,三级教育卡由乙方保存好备查,经常教育由乙方负责。

10、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各项法规、制度,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工作人员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乙方有权制止违章行为,并提出批评、拒绝执行以及检举、控告的权利;乙方明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而不制止并造成损失,乙方承担责任。

11、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古迹时,要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严禁破坏、私自收藏、倒卖或隐瞒不报

12、服从管理人员及上级检查人员的指挥、管理和检查,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13、乙方所使用的自带或外租的设备、设施,确保性能完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要有租赁单位资质证书、设备编号、检测报告、合格证,操作者上岗证及检查维修制度。对机械设备现场要有专人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符合上述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4、乙方在施工期内,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经常维护保养,爱护保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及劳保工具、设施器具,并做到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符合规定的要求。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15、乙方根据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定出安全管理计划,并按照双方合同规定无条件配合甲方工作。凡属乙方出现“三违”和其它未遵守执行甲方规定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本条款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经济处罚,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7、乙方每次更换和调动管理人员,必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落实好各项合法手续,严禁出现未经教育和考核的人员上岗。否则出现一切后果和责任事故,由乙方第一经理和相关责任人承担。

18、所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19、从事食品操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证,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并要保持清洁卫生,有消毒措施和管理制度,严禁食物中毒。

20、施工单位对现场和作业面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技术防护措施费用于安全防护,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

21、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冬季,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等电器设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传播淫秽物品,严禁酒后上班。

三、其它:

1、本责任书未尽事宜亦按规定正常执行,不能成为某个方面的借口、推辞,责任书在生效期内,如果双方还有其它条款,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有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时,以新的为准。

四、本责任书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第六章竞争性比选投标文件格式

竞争性比选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投标函

投标函

致:(招标人)

一、我方根据已收到的(项目名称) 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经研究决定就以下内容分别做出承诺:

1、我方已理解了该竞争性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决定参加投标,并保证完成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工作。

2、我方承诺我们的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格资信的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及相关陈述全部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我方承诺我们的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4、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内交货;并保证我们的供货设备及相关服务满足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要求。

二、按投标人须知中有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正本份和副本份、电子版份);

三、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以人民币______ ______万元【小写】的投标总价承担(项目名称),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和环保验收及在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交货时间为。

2.我方将按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上述文件的内容并同意放弃对上述文件的内容有不明及误解的追究权利。

4.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为90个日历日。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 日


o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职务:

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3、未按上述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o (3)投标承诺书§ 投标承诺书

致:葫芦岛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很荣幸能参与葫芦岛三峰新能源有限公司采购的招投标工作。

我方(投标人名称),在此自愿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我方评标人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3、若有幸投标成功,我方将按照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

4、在整个投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招标人可按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招标投标法》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若有幸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我方承诺认可并自愿接受招标人对于本项目招标的所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并自愿接受招标人的相关规定。

7、我方承诺明白和知晓本项目投标所带来的费用和风险,并自愿接受。我方承诺无论我方是否最终取得中标资格,由此所造成的费用或损失由本公司自行负责 。

8、我方承诺完全尊重并接受本次竞争性比选招标最终结果,同时,我方承诺对此无异议。

9、我方承诺,如本公司确定为最终供货服务单位,与招标人合作过程中,如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与我方的合作关系,我方承诺对此无异议。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4)商务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序号

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及其影响

注: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与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5)规格、技术指标偏离表

规格、技术指标偏离表

序号

货物名称

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对货物性能的影响

注: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及指标响应与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6)报价表(根据需要调整)

报价表格式按“绥中县(葫芦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CEMS成套设备备机采购竞争性比选招标清单”

绥中县(葫芦岛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CEMS成套设备备机采购报价清单

采购投标报价表

[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说 明

1

2

(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投 标 人(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7)已签订的CEMS成套设备供货业绩案例列表

序号

供货项目名称

甲方单位名称

供货合同额

联系电话

1

2

备注:业绩证明必须包含所需产品以及材质要求。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材料检验报告等其他书面资料。


标签: 监测系统 C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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