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扫描件或证书扫描件或税务机关网站截屏等)。
3.应答人须提供有效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应答人资质要求(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之一即可):
(1)应答人须提供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扫描件;
(2)应答人须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扫描件。
(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
5.人员要求(至少配备一名项目经理和一名专职安全员):
(1)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
(2)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注: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资格证书扫描件(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为应答人(或其分支机构)),自2023年1月至应答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由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若非应答人本单位或其分支机构缴纳,还需提供应答人与第三方缴纳社保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6.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5)应答人所投产品在中国移动或其他电信运营商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通信故障,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6)与其他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
(9)截至应答/唱价日期,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被所投标段省份)在本品类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0)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应答之日起前3年)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的。
注: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应答人经营状况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