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离子增强化学气相沉积系统招标公告
等离子增强化学气相沉积系统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5年11月21日
招标编号: 2015[394]
招标机构: 南京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2楼办公室)
邮编:210093
电话:***-********
联系人:王咏妙王旭 张洁 刘晓雪 吕春梅
南京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具体承办南京大学“等离子增强化学气相沉积系统”项目的招标采购事宜,欢迎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报名投标。
邮件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8日上午10:00。
一、报名方式:
合格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和投标申请表(见下表,Word 文档)以附件形式发至:bidnju@126.com。报名邮件主题统一为:2015[394]等离子增强化学气相沉积系统。因报名邮件主题不符合要求导致报名信息未能被统计,本招标机构概不负责。
投标申请表
项目名称:
投标编号:
投标单位:
联系 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申请时间:
二、招标要求:
1、260mm直径不锈钢下电极,能加热350℃或以上
2、反应室进气方式:shower head进气;反应室盖子自动开关,反应室易于清洁
3、13.56MhzRF射频源及自动匹配单元,不小于300W
4、主机集成气箱,工艺气体管道6路:SiH4,NH3, N2, N2O,O2, C2F6
*5、工艺真空使用Booster pump和Rotary pump;初抽使用独立的Rotary pump提高安全性并减少反应物沉积
6、使用触摸屏或PC操作,具有良好的用户界面,操作简单;手动自动模式
*7、工艺指标要求:沉积SiO2,沉积速度大于30nm/min, 单片均匀性不大于+/-5%, 片间均匀性不大于+/-5%
三、其他事项:
1、参与投标的公司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此采购事宜的解释权属于南京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南京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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