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制丝线除异味系统改造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制丝线除异味系统改造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制丝线除异味系统改造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F*****)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

一、招标条件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制丝线除异味系统改造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G******F*****),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为三套异味处理主体设备(低温等离子设备、水洗设备)的产品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必须具有制造商(如投标产品为进口品牌,也可以是制造商驻中国办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进口产品制造商在中国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事机构视为制造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授权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则投标均无效;代理商仅能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如设备制造商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
(4)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供货安装或者改造项目业绩合同(业绩合同中须采用低温等离子和水洗相结合的处理工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8月11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8月21日17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网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1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1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1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淮阴卷烟厂制丝线除异味系统改造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一、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JG******F*****

2、招标内容:淮阴卷烟厂制丝线除异味系统改造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

本项目涉及到淮阴卷烟厂制丝线三套异味处理(一套制丝排潮异味处理系统、两套制丝除尘异味处理系统)系统:包括提供相应的异味处理主体设备、风管、电控及集控系统及辅材、屋面钢结构平台及防水修复、配套水电气公用设施、操作检修平台、防护栏和避雷等安全设施等的深化设计、供货、运输、卸货、保管、二次搬运、现场就位、安装、调试、试运行,并最终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测能力范围须涵盖水、气、噪声内容)检测、验收,同时负责培训、技术服务与质保期内的维修等。

2.1 原有异味处理系统部分设备拆除,包括制丝排潮异味处理设备及控制室、制丝除尘异味处理设备及控制室、西北角辅助功能间部分设备,原系统配套收集管路及静压箱等设施拆除,拆除物品指定地点转运堆放等。

2.2 新增一套处理风量为不小于10万立方米/小时的制丝排潮异味处理系统,含分布静压箱、排潮设备至分布静压箱、分布静压箱至总静压箱、总静压箱至主体设备管道、阀门连接件、接力风机等。新增两套制丝除尘异味处理系统(每套处理风量为不小于10万立方米/小时),含静压箱,原除尘房管道至静压箱、静压箱至主体设备管道、阀门连接件、接力风机等。

2.3 新增异味处理设备电控(排潮、除尘各一套)、集控系统及低压配电系统相关改造,包括所有设备、器件、电气控制系统、系统内的线缆、桥架、PLC 与分布式I/O 箱、接地等。

2.4 对配套公用工程设施等进行相对应的改造。

3、货物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三套主体设备:排潮异味处理设备、除尘异味处理设备(包含内部连接管道、控制配电系统、设备底座及检修平台等)以及排潮、除尘远程集中控制系统,全部运抵施工现场。

4、安装调试工期:接到招标人进场书面通知后75天内(因招标人及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完成系统现场安装调试(含原设备系统拆除)并具备试运行条件等工作内容。

二、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为三套异味处理主体设备(低温等离子设备、水洗设备)的产品制造商或其代理商;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则必须具有制造商(如投标产品为进口品牌,也可以是制造商驻中国办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进口产品制造商在中国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事机构视为制造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授权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则投标均无效;代理商仅能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如设备制造商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

(4)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供货安装或者改造项目业绩合同(业绩合同中须采用低温等离子和水洗相结合的处理工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三、招标文件售价:售价每本人民币600元。

购买地点: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四、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者登录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3、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下载申请”。

4.4、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

4.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在开标时领取。

4.6、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7、联合体投标(如公告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8、各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提供:

(1)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

4.9、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1日09时(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1室

七、其他事项: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

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的通知》和《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禁入管理规定》要求,在禁入期内,被认定为行业行贿行为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列入行贿黑名单的供应商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采购项目。

投标人应执行国家《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维护好招标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中小企业、农民工权益。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www.tobaccobid.com)、()、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www.tobacco.gov.cn)、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www.jszygs.com)的信息公开栏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7室

联系人: 高精乾、李亚文

电 话:025-********

招标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淮安市一品梅路32号

联系人: 李工

电 话:051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淮安市一品梅路32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7室

联系人:高精乾、李亚文

电话:02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102651*****140*****
,江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购置 除异味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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