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松材线虫病“即死即清”除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宾县松材线虫病“即死即清”除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宾县松材线虫病“即死即清”除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60,000.00
最高限价(元):1,860,000
采购需求:
1、对新宾满族自治县全县病死、枯死松树进行“即死即清”,共计*****株,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疫木采伐、伐根处理及场地清理工作。
2、对全县取得采伐证资格的枯死、枯黄松树除治。
3、对当天采伐的松树必须当天完成处置。
4、处置方式:烧毁、就地粉碎。
5、伐根必须低于5公分,一公分以上的枝干必须全部烧毁或粉碎。
6、必须留有影响资料。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16时00分至2023年08月1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有)。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宾满族自治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地 址: 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启运路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十五方块19号楼4-2号门市(抚顺市顺城区玉成中学西侧)
邮箱地址: zhihengzbgs@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河北支行
账户名称: 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