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标识标线施划及增设挡车柱隔离护栏)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停车位标识标线施划及增设挡车柱隔离护栏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停车位标识标线施划及增设挡车柱隔离护栏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3,028
采购需求:
(1) 履约期限:1年;
(2) 履约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工程开工后,按照工程进度的70%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0%,尾款一年期满后付清,具体以财政拨付为准。
(4) 服务内容:对停车泊位、道路标识标线进行修复或重新施划,新增或修复阻车柱、隔离护栏等市政交通设施。
序号 | 品项 | 规格 | 单位 | 备注 |
1 | 常温漆停车泊位 | 1、2.5m*5m垂直 2、2m*6m平行 3、清除整个车位 4、临时停车泊位 | 个 | 在整体施工金额不超全年预算额60万元的前提下,按照局及交警部门实际需求调整工程数量。保证规范停车秩序。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2 | 常温型道路标线 | 1、实际线宽*长度 2、箭头1.7㎡/个 3、文字、图形外框尺寸 | ㎡ |
3 | 双组份喷涂 道路标线 | 1、实际线宽*长度 2、箭头1.7㎡/个 3、文字、图形外框尺寸 | ㎡ |
4 | 双组份复合型 道路标线 | 1、实际线宽*长度 2、箭头1.7㎡/个 3、文字、图形外框尺寸 | ㎡ |
5 | 热熔型道路 标线标线 | 1、实际线宽*长度 2、箭头1.7㎡/个 3、文字、图形外框尺寸 | ㎡ |
6 | 机械除线 | 1、实际线宽*长度 2、箭头1.7㎡/个 3、文字、图形外框尺寸 | ㎡ |
7 | 水除线 | 1、实际线宽*长度 2、箭头1.7㎡/个 3、文字、图形外框尺寸 | ㎡ |
8 | 标志牌 | 600*900*2mm铝板、 四类反光膜 | 块 |
9 | 标志杆 | 直埋标志杆89mm*4mm*3600mm 表面处理:整体热镀锌 | 根 |
10 | 标志杆基础 | C30混凝土尺寸:500mm*500mm*800mm 基础锚栓:φ20*240*2根 | 个 |
11 | 挡车柱 | 1、直径φ114*3mm 2、四类反光膜 | 根 |
12 | 挡车柱 | 1、直径φ140*3mm 2、四类反光膜 | 根 |
13 | U型柱 | 1、圆管φ75*2mm 2、外框长1000*500mm 3、工程级反光膜 | 根 |
14 | 道路隔离护栏 | 1.规格:3米*1米 2.圆钢直径φ16mm 3.立柱厚度3mm | 米 |
15 | 铸铁墩 | 50公斤 | 个 |
16 | 道路隔离护栏 | 1.规格:3米*0.7米 2.圆钢直径φ16mm 3.立柱厚度3mm | 米 |
17 | 铸铁墩 | 30公斤 | 个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18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报价方式为综合单价合计报价,单价最高限价合计人民币3028.00元,分项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投标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备份文件形式。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者现场U盘形式存储的备份电子文件未递交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现场解密供应商需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也可以远程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11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祉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营盘北街7号招商局大厦A座508室
邮箱地址: lnzr666@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祉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