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招采调〔2023〕总务96号-广东省人民医院关于特医食品及肠内营养制剂类采购项目院内比选公告第二次
省医招采调〔2023〕总务96号-广东省人民医院关于特医食品及肠内营养制剂类采购项目院内比选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名称:特医食品及肠内营养制剂类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报价(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报价(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3.供应商提供推荐产品近三年业绩合同或发票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具备本项目相关的企业资质(品牌授权书、代理证明等)及技术服务能力、检测报告等。
5.供应商必须提供原厂质保承诺函,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报价(响应)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特医食品供应):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肠内营养制类供应):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采购包1(特医食品供应):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报价(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3)供应商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采购包2(肠内营养制类供应):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报价(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3)供应商在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没有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商对每个分包清单内的全部产品都要报价。
五、报名时间、资料提交方式、联系人及电话
1.于2023年08月17日12:00前以密封形式提交1份报价资料送到我院如下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06号广东省人民医院办公楼302外包服务管理科,过时不候,不接受邮递送达;以邮件形式提交1份报名资料至报名邮箱**********@qq.com
(1)第1份资料,内容为报价文件:按附件的格式填报。(文件需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文件袋密封)
(2)第2份资料,内容为核算依据、资质资料(内容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近三年的同体量业绩合同或发票、企业资质等),仅需提供电子版,将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发至报名邮箱:**********@qq.com.
(3)如需提供产品样板测试,待通知后送至广东省人民医院。
2.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0-********-*****;
资料收集人:吴老师。
六、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各供应商报价一经确认禁止更改。
2.项目严禁各供应商进行恶意竞争或其它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列入供应商不良记录。
广东省人民医院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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