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物资采购项目

某部物资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JDDBE-W1002/NXHS-CGB-*******

项目名称: 某部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43.227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为准):

1、定制柜子4个

2 、背心12件

3 、电动棍8把

4 、抓捕器8把

5 、盾牌12个

6、叉12个

7、桶4个

8、毯4条

9、手摇报警器4个

10、防割手套24双

11、强光手电12个

12、手铐12双

13、电子保密柜4个

14、液压升降柱24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军队单位可不提供)。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在投标前 4 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 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提供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 6 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任意 6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8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需提供)。

3.9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成立不少于三年的书面声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无需提供)。

3.10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3.1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保密承诺。

3.12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

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13投标人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3.14投标人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提供在库查询截图)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1日起至2023年8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9月 7 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路亲水大街路口红宝锦绣国际大厦14楼1406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在2023年8月11日起至2023年8月17日须发送邮件至*********@qq.com,并在邮件正文处写明项目名称、标段(如有)、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接收邮件1-2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

2.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更正(补充)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部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99*****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禾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虹桥南街以西天鹅湖小镇192号楼

联系人:李 翔 联系方式:159*****065

代理机构 :宁夏禾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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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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