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水洛河博瓦水电站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
凉山水洛河博瓦水电站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洛河博瓦水电站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测服务的项目业主为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资金为业主自筹,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洛河博瓦水电站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测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博瓦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境内,为金沙江左岸一级支流水洛河“一库十一级”中的第八个梯级电站,其上、下游分别与新藏电站和宁朗电站梯级衔接。电站闸址位于水洛乡群英河口下游约3.06km处,由左岸引水至下博瓦沟上游900m处左岸山体内建地下厂房发电。博瓦电站闸厂之间的距离约17km,首部至新藏大桥约10km,厂区至大桥约27km,首部至西昌约408km,厂房至西昌约425km。
博瓦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为2001.00m,相应库容为113.0万m3,日调节库容24.1万m3。水库坝顶高程2002.50m,最大坝高27.00m,电站设计引用流量160.1m3/s,装机168MW,装机3台,单机容量56MW,多年平均发电量6.933亿kW·h(单独)/7.341亿kW·h(联合);本工程总工期44个月,主体工程土石方开挖共211.25万m3(自然方,下同),工程土石方回填及利用18.22万m3,经平衡后工程弃渣约193.03万m3(折算成松方为290.14万m3),共布置有6个弃渣场;工程占地面积为57.19hm2,其中工程永久占地6.56hm2,施工临时用地面积50.63hm2。按占地类型划分,其中林地54.61hm2,交通运输用地0.24hm2,水域水利设施1.71hm2,裸地0.63hm2。
博瓦水电站工程区处于川滇菱形断块内部甘孜~理塘断裂带、理塘~德巫断裂带、丽江断裂带和金沙江断裂带所围限的次级断块“稻城断块”的中部。该构造单元北起东朗一带,南抵水洛河河口附近,为一长轴近SN向的菱形区域,以发育NW、NE、SN向三组线形构造为基本特征。区域第四纪以来总体表现为强烈抬升,以振荡式间歇性上升和断块边界断裂差异升降活动为基本特征,断块差异活动明显,断块内部活动性断裂不发育,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工程区位于青藏高原东南部、横断山脉东部,地势由北向南倾斜,水洛河干流日霍以上为抬升的高原区,山脉相对高差较小,河流分布于宽阔平坦的谷底和山间盆地周围;日霍至麦日河段为宽窄相间的“U”字型河段,为高原与高山的过渡区;麦日以下至河口高山深切割区,河流强烈侵蚀下切,两岸有时形成悬崖绝壁,河谷多呈“V”型谷,山势展布与主要构造线走向基本一致。
水洛河地处青藏高原与云贵高原过渡地带,是由横断山系的贡嘎雪山和海子山组成,域内地形地貌复杂多样,群山起伏,重峦叠嶂,逶迤莽苍,气候的垂直变化十分明显,多年平均气温为11.5℃,极端最高与最低气温分别为34.1℃及-10.6℃,大于等于10℃有效积温为3177℃;多年平均年降水量839.9mm,最大一日雨量55.9mm;多年平均相对湿度57%;多年平均年蒸发量1955.7mm;多年平均风速1.8m/s。
水洛河(上游又称稻城河)为金沙江中游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甘孜州境内海拔4600m以上的海子山,上源称巴隆曲。在老林口道班附近分别从西北(其它宗)、北(巴隆曲)、东北向(木楠哈)汇合后向东南流,在稻城县附近折向东流始称稻城河;经日霍转向南流,于额斯附近流入木里县境内,以下改称水洛河,河道由北向南流,经东朗乡、水洛乡、宁朗乡、依吉乡,在捷可附近右岸先后纳入东义河、尼汝河后在三江口附近注入金沙江。全流域集水面积13720km2,干流老林口道班至河口长273.8km,落差2547.9m,平均比降为9.31‰。
工程区域土壤以褐土、黄棕壤和棕壤为主;工程区植被主要为云南松林和几种干热河谷灌丛。在河谷地带主要为清香木灌丛,灌丛外貌稀疏,伴生物种多,如火棘、多种栒子、小冻绿树、华西小石积、多种高山栎等。根据灌丛样方调查结果,灌丛的总盖度为60%,其主要种类有清香木,平均高度2m,铁橡栎,平均高度2.5m,铁仔、瑞香、华西小石积。
工程所在区域山体顶部植被以不连续成片森林为主,中下部以灌草为主,河谷区域植被覆盖度相对较低,地表坡度较陡,原有水土保持功能较弱,土壤侵蚀强度以轻~中度为主。
2.1招标标段划分招标及合同编号: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1
四川凉山水洛河博瓦水电站水土保持监测
SLH-BW/FW03-2015
2.2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满足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进入评标下一步评审,否则将被拒绝。
2.3水土保持监测
承担发包人安排的水洛河博瓦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实施进度、项目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项目区水土流失动态和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水土保持管理以及水洛河博瓦水电站工程建设期间增加的其他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水土保持监测投标人资质和业绩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乙级及以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2)具有实施投标项目所要求的足够的专业监测人员、监测经验、技术能力和装备能力,监测人员必须具有水土保持监测技术培训证书;
(3)近5年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监测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本次招标不接受本工程水保监理及水保方案编制单位投标。
(6)财务状况良好;
4.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媒体:,;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
(2)时间:2015年11月23日~11月27日17:00
5.招标文件的售价
序号
标段名称
售价(人民币元)
招标编号
1
四川凉山水洛河博瓦水电站水土保持监测
1000
SLH-BW/FW03-2015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方式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3日~11月27日17:00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单位,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成都黄田坝分理处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2015年11月27日17:00前将购标凭证和“投标回函”(格式见附件)发送至slhhtb@163.com(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写“水洛河博瓦水电站水土保持监测服务XX单位购标凭证和投标回函”),《投标回函》须扫描件和可编辑两个版本作为附件同时发送。同时投标人请将各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文件彩色扫描件随投标回函一并发送。
招标人在收到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将开具收据予投标人。
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底单审核并通过后,将出售招标文件给投标人(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投标人的所留的邮箱中)。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投标回函”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3日09: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投标文件的送达地点:成都(具体地点待定)。
9.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3日09:00;
地点:成都(具体地点待定)。
各投标人合法代表届时必须出席。如开标时间地点有调整,招标人将以澄清补遗的形式告知投标人。
10.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蜀绣西路100号华电大楼8楼北810室
联系人:刘相
电话:***-********
邮箱:slhhtb@163.com(为不延误投标人办理投标手续,请务必发送购标电汇凭证扫描件和《投标回函》扫描件和可编辑两个版本同时发送至此邮箱。)
附件
四川凉山水洛河博瓦水电站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投标回函
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获悉贵公司四川凉山水洛河博瓦水电站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LH-BW/FW03-2015)。
经商,我单位决定参加该项目情况如下:
标段名称
参与情况(请在所投报标段前的“□”内打“√”)
四川凉山水洛河博瓦水电站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招标编号:SLH-BW/FW03-2015)
□参加□不参加
是否参加水洛河公司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参加□不参加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如期至指定地点参加竞标。如有疑问或需要澄清、补遗的问题请随时与我单位联系。
单位全称:
联系人:职务: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须自动应答、非转接型传真机):
电子邮件(最好列两个邮箱):
详细邮寄地址(含邮编):
(公章)
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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