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柳村桂圆文化学习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埔柳村桂圆文化学习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埔柳村桂圆文化学习区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埔柳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埔柳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

  2.2工程建设规模:约3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总工期: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施工等);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3.4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3.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适用于园林绿化施工项目);

  3.6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3年8月11日起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入城厢区人民政府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陆仟捌佰元整(¥6800元),投标人以现金形式开标时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司法楼3层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

  本项目的桂圆文案及图案由施工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同意后施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埔柳村民委员会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

  电话:138*****232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181*****98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学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